第七十章 小本子很重要(1 / 2)
无聊翻了翻跟着我跑了几千里地的本子。之前我说过我拿着高中时的积累本,今天收拾桌面的时候,才发现我原来还拿着一本初中时的笔记本。
不过就剩个外皮了,因为里面的内容被我撕了。
记得东西很杂,周末的作业详情,随笔,语文,数学,英语相关的小技巧,公式,积累。还有三十多张也就是六十多页,手写将近七八万字的小说。
小说是高中时候写的,晚自习别人做卷子,我写小说。等到第二天早自习再抄别人的卷子。
后来也把小说发到过网上,毕竟除了文笔外加运气贼好的人,才会一开始就能收获一堆书友。
可是我显然没有等数据的耐心还有那可笑的自以为是。
收藏和点击数据比沙漠的雨水还罕见。气顶脑门删了章节,注销了账号。
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有些可笑的同时,我还有些佩服,现在我是不敢注销账号了,一来麻烦,二来没必要,手机号就那么两个,如果之后还想用相关的网站,不还是得原号注册?
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吗?
话说我为什么还留着外皮呢?因为里面白的地方被我写满了新的想法,说实话我都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写的了。
思维跳脱如果能算是一个助力的话,那我的一个坏习惯是直接毁了这个助力的,我一有想法就喜欢撕一张纸记下来。后来也强迫过自己专门找了一个本子,可是每当想法来临的时候,我的手还是下意识的伸向草稿本,然后非常熟练的撕下来一张,有时候撕的还是不规则的形状。
这就导致每次我收拾我的书桌就像开盲盒,寻宝藏一样。永远不知道会收获多久之前的想法。
这是我一直保持的优良美德,没错,从小到大。
我甚至当初整理小学时的书本,准备把没用的东西卖了的时候,我找到了一张情书,信封还是自己叠的。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打开后里面是空的?!失望的同时又是松了一口气的,我实在不想社死,哪怕当时只有我自己。
亲手写下过很多东西,我也亲手撕毁,烧掉不少。至少当初毁坏的时候,我是不后悔的。现在后悔的心情也不是那么的沉重,因为我已经忘了当初写过什么了。
好像快到标准字数了,我却连责编还没加。因为我总觉得,要是自己对书都没什么销售信心的话,就别麻烦人家编辑了。
在今天凌晨四点之前我也许还是上面的想法,但是现在多少有些动摇或者说想要做出改变了。
还是因为说过的一部剧,我在未来等你。
三十七岁的我对十七岁的我说的那句话,你以为你已经权衡利弊选择了对大家都好的结果,其实只是你退而求其次的选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