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法律小疑惑(2 / 3)
高露云律师楼,香港最出名的律师楼,它的成功,并不是打赢了多少大案子,而是它的经营方式,独立合伙人制度,允许华人大状师们挂靠在律师楼,借用律师楼的名头出去揽生意。
当然,律师楼也会按照比例收取一些分红,用来经营,顺便培养一些新投身法律事业的新人。
看似是雇佣关系,但实则却是合作关系,华人大状师都火力全开,高露云律师楼作为亚洲第一家实行合伙人制度,结果只有一个,就是名利双收。
因为没有预约,刘存义被长相甜美的前台小姐拦住了去路,让他在休息室等待几分钟。
反正时间有的是,两人便在前台小姐的带领下,准备到休息室内歇歇脚。
大律师楼的休息室,用一句老话来形容,那就是老神仙放屁,不同凡响,整套的真皮沙发,实木家具,同时也证明了一点,律师比抢劫犯赚的更多。
“焕哥,你知道嘛?这些大律师手上的公文包,比你腰间的枪都管用。”
‘而且这里面的区别很大,被你用威胁的人,心里会骂娘,但被大律师抢了,他们只会感恩戴德,心甘情愿地把钱塞进大律师的公文包中。’
“这个鬼世道!”
刘存义欣赏着前台小姐曼妙的身材,嘴里的话,说的十分难听,把律师跟抢劫犯画上了等号。
下九流出身的张焕,天生对读书人有畏惧感,但却说不出来具体畏惧原因,但他比较认可老板的话,十哥三年前摊上了官司,就请了澳门街一位大律师。
把本该进监狱苦修十年的案子,打成了当庭无罪释放,律师费要的也不算高,只有八万块,一间唐楼的价格而已,但十哥心甘情愿地掏钱,并且想请那位大律师共进晚餐,但让人礼貌地拒绝了。
张焕去送人,恰巧听到给大律师拎包的小助理的自言自语,说跟大律师吃饭聊天,也是要收费的,一个烂人,掏的出钱嘛!
这番言语,让他这个年轻人,感受到了社会的恶意。
“刘先生,您是我的客户,要不然,我又该赚上一笔了。”
在刘存义高谈阔论的时候,石仁杰走进休息室,他的确是有客人接待,但听到自己的大客户到了,就让自己的助理记录小客户的需求,自己则来到休息室见大金主。
“我承认我的言语有些粗鲁,但我敢肯定,我说的都是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