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偶遇老同学,街边卖唱?(求鲜花,求评价票!)(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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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和以前发的不一样?好像签了陈乐,是逗猫占了便宜一样。”
“这文案不简单,不简单哦,看起来甜甜姐对这位叫陈乐的非常偏爱呢。”
“陈乐你们不知道吗?他的《天后》和《丑八怪》不信你们没听过。他可是原创歌手啊,唱的歌好听到哭。”
很快,陈乐的那些粉丝也知晓了陈乐签约的事,立刻就跑去围观。
“感动哭了,以前两百五的小主播现在终于成一线了,身为老粉的我,必须撒花庆祝一番。”
“乐哥竟然不声不响的签约,他今天直播的时候竟然都没提,瞒的也太深了吧。”
“签约之后,陈哥的直播会不会能时间长一点了?是不是能固定了?”
“楼上想得美,据我所知,陈哥的合同对他不受限,哈哈哈,这是什么高级待遇。”
粉丝们像是撒了欢一样开心,而这些,陈乐都不知道。
他此时正在街边散步,准备直接走回家去。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露天的广场上亮着灯光,这里还是比较热闹的,能看到有很多人在这里玩。
陈乐走过去几步,又倒转了回来。
这里的光线略有些暗,一个流浪歌手正弹着电子琴在这里点歌卖唱。
他之所以返回来是因为刚才余光看到好像有点熟悉,所以来确认一下。
停下仔细看的时候,发现还真是个认识的人。
她是自己同一个音乐学院的同学,同系不同班,叫余梦。
此时的她正一身宽松到看不出身材的衣服,头上戴顶帽子,一头长发披散在身后。
长相属于那种不是特别惊艳,但却非常耐看,越看越好看型。
在原主的记忆中,她的家庭条件非常不好,还在上学的时候就自己勤工俭学,经常会利用课余时间出去做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