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都是套路(1 / 3)
听到王律师的话,陈逸就是笑道:“……之前王律师您说在内地认识许多的律师从业者。”
“……想必以王律师您的业务能力,认识的朋友也必然差不到哪里去。”
“所以我希望能聘请王律师您成为我名下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且希望您能帮助我充实这个部门。”
王律师听到陈逸的话后就是眉头一皱,陈逸的话虽然并没有讲的特明白,但是他也理解陈逸的意思。
那就是陈逸是准备建一个属于公司,也是属于他个人的律师团。
虽说在内地律师的用处没有欧美那么大,但一个完整的业务熟练的律师团,能够解决掉日常的很多小麻烦。
只不过一般的小公司根本不必组建什么法务顾问团,如果真遇到了事情再去请律师就可以。
稍微大点的公司会有法务部,不过一般整个部门也就一个人,也就是一位律师离开事务所,成为企业律师。
而听陈逸这口气,他是根本不屑于请一两位律师的那种法务部,而是想要特别组建一只专门的律师团,一般这种级别的法务部门都是大公司才有的。
打官司这种事是很多的,总有人有事没事的就去法院告公司,越大的公司越是如此。
如果去法院的网站查询,一家公司一年打个上百场官司其实都是很常见的事。05
不过这种官司因为一般都不大,所以很少见报端。
从陈逸短短几句话间,王律师就得出了这个年轻人野心极大的想法。
当然不管陈逸能不能成功,他野心是否大都和他这位律师没关系,他在乎的只是薪水。
如果这个工作要耗费他大量的时间的话,那么除非陈逸能给他开出三百万以上的高薪,否则他是不会去做的。
毕竟他要做的工作并不简单,需要动用自己的资源关系,去找到足够多的优秀律师,简单来说他得去其他律师事务所挖墙脚。
而组建出了一个班底后,他也并不是什么都不用做了,作为公司首席的法律顾问,等到公司遇到了什么官司,他理所当然的也需要参与和把关。
国人最喜欢在酒桌上谈生意,王律师一边陪着陈逸喝酒,一边仔细的询问着工作的具体内容。
在和陈逸的谈论中,也大概知道了自己需要做的工作内容,在经过一番仔细的甄别与计算后,他觉得这个活可以接。
除了最开始的时候他可能会很忙,必须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但是只要等到基本的班底搭好后,他的工作就会相对轻松下来,让他有充足的业余时间再去做其他私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