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一百二十二 宋朝顶流(1 / 9)
古代没有电, 蜡烛、油灯又贵,百姓们晚上基本没什么娱乐项目,别说晚上了, 白天的娱乐项目都少得可怜。
戏曲是唐朝出现的, 说书是宋朝才出现的, 在这之前并没有什么大型娱乐活动, 权贵人家家中养歌妓还有歌舞可以看,平民百姓天一黑连灯都不舍得点, 更别提娱乐了。
乍一看到这种带有戏曲表演韵味的电视剧, 不由看呆了。
哪怕在太后, 在圣旨面前也要坚决处死驸马, 不畏强权刚正不阿的黑脸包青天给各个时空的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仁宗时期
升官发财死老公?
朝臣们嘴角抽了抽了,面色有些扭曲, 大宋律法明文规定寡妻无权在丈夫死亡以后将夫家田产私自典卖。
寡妻不能将夫家财产全部带走,在丈夫死后另行改嫁的,不享有夫家财产的继承权, 丈夫家产全数留给儿女, 由官府代为管理,等到子孙长大成人后归还。若无子孙, 则家产没收归国[1]。
想通过死老公发财,若是不改嫁还有可能,若是想改嫁, 那前夫的财产必须没收。
应该没有人会为了财产谋杀亲夫吧?
毕竟根据宋刑统,谋杀亲夫属于“恶逆”,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无论致死、致伤都会被处以斩首的极刑[2]。
朝臣们想到这里稍稍松了口气,幸好大宋律法规定得明明白白, 否则要是人人都想着升官发财死老公,那不就乱套了吗?
**
民间
老学究们纷纷指责:“稚子何辜!!其夫纵有错,自有国法处置,女子不救其夫也算大义灭亲,可稚子何辜,为何连腹中骨肉都不放过?虎毒还不食子,这女子未免也太恶毒了。”
“可不是,一夜夫妻百夜恩,这种情况不救也情有可原,但迁怒于自己的骨肉,将其打掉,未免太狠毒。”
“公主是想救的,不想救人的是那霸占公主身体的孤魂野鬼。这些霸占人身体的孤魂野鬼真真是可恶!怎么就没有人怀疑她们性情大变呢?
要是有法术高深的道长把她收了就好了,这样她就不能为祸人间。”
……
众人越讨论越激烈,完全忘了“子不语怪力乱神”那套。
“我家婆娘自从天幕出现后性情大变,她该不会也被孤魂野鬼霸占了身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