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是否抓人(2 / 3)
柳婉莹没有一丝提及许龙所给三千元的苗头。
陈书直接问道:“许龙有没有给你钱。”
低着头的柳婉莹双肩稍稍一抖,沉默许久。
李梦等着久了,从口袋里掏出华子,嘴上叼了一只,又抽出一只递到陈书眼前。
一直盯着柳婉莹的陈书冷不丁看到一只华子伸到他面前,犹豫下,还是推了回去。转头瞄了一眼李梦,又伸手将他嘴里的华子抽出来,塞回到香烟盒里。
陈书的这次提问,其实隐含了一层意思,那就是你柳婉莹有没有收对方的钱。
懂法的人知道,发生弓虽案件,即使给钱也不能覆盖掉受害人主观意义上的不愿意,也就是说,即使收了钱也能定性为弓虽。
但是这些事情,作为幼儿园老师的柳婉莹知道的可能性并不大。只会以为警察的提问是一次对她主观意愿上的怀疑。
柳婉莹轻声说道:“给了三千元。不过早上我离开房间的时候没有拿,钱全部都留在了房间里。”
李梦抬肘轻撞了一下陈书。
陈书眯起了眼睛,柳婉莹这话倒是和王凡的口供印证了起来。不过她为什么退房的时候没有拿钱呢?
“为什么把钱留在宾馆?”
柳婉莹又是沉默了下来。
坐在副驾驶座的李梦朝着陈书狂使眼色,趁着柳婉莹已然开口,心里的防线有一丝打开的迹象,让他施压马上追问,争取把笔录固定下来。
陈书火大,睁大眼睛瞪了一下李梦。
对于弓虽案的女性受害人,每次警察的询问都是一次精神上的伤害。特别是法律对于刑事案件笔录细节的严谨要求,对于一些性格柔弱的女子,不啻于二次弓虽。
破案狂人李梦缩了缩脑袋,安静了下来。
过了许久,柳婉莹方才开口:“这钱要是收了,我就成卖的了。”
她应该是后悔收钱了,所以早上退房的时候把钱放在宾馆,然后在当晚就过来派出所报案。虽然这个女人身上还是存有一些疑问,但事情的基本逻辑是走通了。
陈书将大拇指和其他手指分开,单手托着下巴,轻轻摩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