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给李家送信(3 / 4)
“我从李家出来的时候,还有很多钱财留在了李家,我想父亲是不准备把我送回去了吧,你帮我把信送到甜茶的手上,通知她千万别忘了把那叠银票带走。”
苏婉会打不开这个门吗?当然不会,以她的武力虽说不能吊打一切,但以李竹瑜前面的反应来说,至少现在这个情况是没问题的,但她还是想试一下,如果自己受困了,李烨会是怎么个表态。
“这……”
“此事过后我再也不会无缘无故来闹了,这样你也不用再为我花费心思了,你这样看意下如何?”
“但小姐,现在守门的人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如果我就这么走了,到时候老爷再怪罪下来——”
“你随便叫一个把账房先生叫过来,就说是我说的,然后账房先生一来你就跑,我再把他留下来,你看如何?”
“好吧,我听您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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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婉安排完这些后,就从何兜里拿出了一张契字,看契约是什么来着——
立契文约人:吴三,因赌钱无凑,同中人说妥,愿将自己住宅一所租于契主名下暂时为业,上带房屋六见间门窗俱全,言明时值价钱:三千八百三十五两白银。交足无欠,如有邻佑族人争差违碍等,卖主一面承管,恐后无凭立文约为证。
“这个好像有点值钱,换一个……”苏婉说着,又从兜里掏出了一张文契。
立卖字:
陈敬珍因有一艺女,名草衣,年十七岁,容貌十为动人,体态尚可,手有巧艺;因老汉下注所借一千二百两银子立此字据,请中说合,情愿将草衣卖与金玉名下为艺。
三面言明:牙价洋坎一千二百三十六两三枚钱,同中交清。若后生端,有中人以面承管,不与买主相干。
恐后无凭,永无返回。立卖字存照。
立卖字人:赵有珍
中保人:苏三,苏恬茶(甜茶的对外名
带笔人:赵有羽
大唐明治45年4月23日
“这张好像也值钱来着,再换一张吧。”
苏婉说着,再次往兜里掏了一番——没错,明事人应该也看出来了,苏婉所谓的银票其实一直都带在身上。没办法,如果说有什么能引起家族注意而不会被质疑自己回李家求援的话,也只有回家拿银票这一个理由可以使用了,而为什么苏婉又在这里掏这些契纸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