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来吧,迎接太阳的光辉(1 / 4)
或忍受住太阳的灼烧,或被太阳燃烧殆尽。
除这两种,再无其它选择,只要还活着,就没有人能躲避太阳的光辉。
没有什么是不能随意抛弃的,也没有什么,是可以肆意放弃的。
抛弃两个字,似乎总是与负面的一切有关,但也不得不说,只有抛弃掉一些东西,人才能继续前进。
放弃两个字,似乎并不存在,因为不管怎样,我们在内心深处,都幻想着自己所想的一切,变成现实。
真正的放弃,心死,是唯一的前提条件。
不管是光亚,还是其他人,都认为,由光亚自己一个人前去比较好,就连琉香和晓雅也这么认为。
尽管,确实有一点不舒服,琉香待在光亚的房间里,视线缓缓划过,木架上的一切。
但是,琉香并不,又或者说,她并没有太多的占有欲,已经足够了,她已经限制了光亚太多,再多的话,她会更自卑的,而且,她又不是没事干。
新买的平板电脑缓缓亮起,琉香仰头干了一杯水,喊了声——'奥利给'???
至于晓雅,唔,已经被光亚的父母逼着睡午觉了(看得琉香一脸滑稽。
好嘛,不过琉香倒是知道光亚为什么这么正直了,啧——这一点也不好。
光亚选择坐公交车,他其实一点也不着急,但是扛不住父母的劝说,因为他的父母,不希望那个女孩,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
时间过得太久,融不入社会的结局,是无人会记得她,这种结局,只会让人意难平。
你们也看出来了,光亚的父母,很有同情心,但好在,他们从不是没有前提的善良。
唯一的坏处就是,光亚可能,会难受一点,毕竟,太阳要住进他家。
好嘛,只能说不愧是一家人。
“你好,我来领人。”
“哦,说一下名字,再签个字。”
光亚沉默片刻。
“迟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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