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 5 章(2 / 4)
“嗯。”
“是什么案子啊你看这么久,可以,可以说给我听听么?”
谢明庭犹豫了一瞬,想来听听普通妇人的见解倒也不错,遂告诉她:“是桩杀人的案子。”
“登州有一孤女,于母丧期间被叔父做主许给邻村的男子,因听说男子貌陋,遂起杀念,力不够,伤一指。”
“官府传唤后,此女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而圣上去年曾颁布一道敕令,规定囚犯在官府用刑之前自首的可以减罪二等,官府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判为流放。只是,案子递到大理寺复核时起了些争议。”
识茵想了想,道:“是因为她和那男子的婚姻关系?”
魏律禁止亲亲相杀,谋杀亲夫属于十恶不赦的重罪。
想了想又道:“应该不止于此吧,既是母丧期间许婚,又未完婚,这婚姻不合法,只能算作是凡人相杀,可赦。虽然《魏律》说谋杀未遂伤人者绞,但郎君既说她有自首情节,减罪二等判为流放也是合理的,如何会起争议?”
她的聪慧与对律法的熟知是谢明庭不曾想到的,一时倒也刮目相看,忘记二人尴尬的关系解释道:“认定自首依据的是圣上的敕,大理寺与御史台则认为,敕令不能凌驾于律法之上。”
简言之,这桩案子真正的争议点在于,究竟是律法大于天子的敕令,还是天子敕令大于律法。究竟臣权大于君权,还是君权大于臣权。
圣上是个女子,太上皇钟情太上皇后不肯纳妃,二人只有一女,遂立为帝。然以女子为帝终究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只是因为太上皇的强硬手段才将反对的声音压了下去。眼下太上皇退位虽已三年,圣上也与群臣们维持着表面上的风平浪静,实则一直在暗暗角力。
这个案子,就是如此。
识茵听出了弦外之音。不过那是官府大人们需要头疼的问题,与她无关,她只是道:“所以长兄这些日子没有归府,就是因为这个案子?”
谢明庭微微颔首,眸光不着痕迹地掠向她:“你好像很关心长兄。”
初来乍到,识茵自不可能提母亲的事,她面不改色地答:“只是想瞻仰瞻仰状元郎的风采罢了,身为新妇,本也该拜见长兄。”
瞻仰?谢明庭想,她也听说过他么,她以为他是什么样的人呢。她不知道自己身为弟媳理应避嫌么,为什么要瞻仰他。
他很快意识到这问题的无趣,眉宇微动,回归方才的话题:“你对律法倒是了解。”
寻常的闺中女子,多学诗文以怡情,或是算术或是管家,倒很少有人去学习律法。
顾氏女对魏律钻研得颇为透彻,显然是深入了解过。
她抿唇一笑:“先父走时,家无余财,唯剩图书满架。妾不过闺中无所事事,随意翻翻罢了,算不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