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节(1 / 5)
而现在打乱兔子心绪的,显然不只是游戏规则的揭秘。
每个人所获取到的信息不同,或许第一个被选为“鬼”的玩家,是意识不到自己将要竞争面对的,是原本的同伴。
那后来的人呢?
现在兔子已经明白,为什么血脚印有时候会向截然相反的方向跑去,为什么会时不时地对自己“放水”,事实上,在她不知道的时候,“鬼”的人选应该轮换过有很多次了。
所以当然不止她一个人发现了真相。
那么那些人,都意识到,规则是在自相残杀吗?
就像是击鼓传花的死亡名额,现在传到了兔子手上。
在必要的极端情况下,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牺牲其他人,似乎也是不得已之举。
这是在法理和情理当中,都有诸多争论的问题。
兔子没有资格替其他人做决定,但是现在深刻摆在自己面前的问题是,她要为了活下来,去杀死其他人吗?
是的,就是杀死。兔子不是会自我蒙蔽的人,她心里很清楚,游戏规则本质和杀人无异。
游戏的模式,则将道德感和负罪感降到了最低,他们同处一个空间下,却不知道对方的姓名模样。
她不会知道自己杀死了谁。
也不会有其他人知道,她杀死了谁。
他们大可以装作从没有被逮到过,对游戏规则并不清楚,这样互不揭穿的默契,想必所有活下来的人都会有。
甚至最后,兔子也并不一定是直接导致他人死亡者——因为击鼓传花的模式,或许被自己变成“鬼”的人,也会去将其他人变成鬼。
那个人并不一定会死。
就像是在过去的时代,在需要枪决犯人的时候,为了减低行刑者的负罪感,会选择由十几人一起开枪。
这其中只有一个人的枪里有子弹,但谁也不会知道,是谁射出了那一颗子弹。群体性的行动,大大分薄了这种针对个人的负罪感——当然这和现在的情况并不相同,只是有些许共通之处。
让一个人,为了活命去拿刀捅死别人的话,其实生活在正常社会秩序之下的人,很少能做到。即便做到了,也会因此背负着痛苦和愧疚。但是这样的游戏模式,却显然将负罪感降低到了最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