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杖责三十(3 / 3)
善于狡辩的吴某某,裤裆已经湿了,李某还在强撑着。
“事情一五一十交待清楚,倘若有半点谎言,只能交给大隋刑律司,任凭他们处置。”
事情并不复杂,精虫上脑,幻想一夜情,又没有才子的文采,语言过于直白。动手动脚,遭到激烈反抗,引来另外两位女佣,不知收敛,还想兼收并蓄。
那位不服气的女佣,挣脱后跑出房门,拨打了女官夏荷的电话,眼见夏荷驭空而至,两人方才作罢。
大隋根本不存在一夜情,两厢情愿的情况下,做了也必须负责任,已婚妇女通奸同样是大罪。
文书记录完口供,李某签字画押,李立人没有丝毫犹豫,将两人当场杖责三十,软禁起来令护卫看管。
李某和吴某某哪里受过这样的罪,屁股肿的老高,这还是负责杖刑的护卫,见两人实在软蛋,手下留了情。
孩童小惩大戒,成人大惩大戒,“有恶必惩,有善必扬。”,无威难以立德,国家如此,个人亦如此。
很欣赏李立人的果断,事情发生在北院庭园,涉及本王和娘娘们曾经的女佣,按照大隋律法必然被重惩。斩刑尚不至于,杖责后收监,关上几年是必然。
神识传音唤来刘东来,已经快到晚上十点,事情前后始末给他讲述一遍。
刘东来负有一定责任,人员筛选倒没啥大问题,但是对大隋律法宣讲警示不够,以致于两个世界的人,在这方面的认知有很大不同。大隋的律法书籍,苏彧等人有带到华夏,交给了2943培训中心,供他们查阅。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东来,反叛、贪腐、偷逃税赋和侮辱妇女,与致人于死一样,在大隋都是重罪。如今反叛没有生存的土壤,但是其它三项,随着华夏人将来在大隋经商办厂,发生的概率会增加。”
刘东来非常自责,但此事不宜扩大化,归根到底是宣传没有做好,大隋司空府苏彧等人也有责任,幸好没有人去自尽。
接下来的时间,刘东来、李立人和孙高尚,对在长安的华夏人员,以此事为警戒,加强了律法宣传。拟定的律法宣传书,随总统府发布的配合公文,一起发送到各州。
本王也拿了一大撂,两个月后要去各州取采购清单,顺便发一发。
李某和吴某某虽然没有收监,但被护卫们软禁在房内,没有出行的自由,两个月后将被遣返回蓝星。
事情的发生还有其它影响,譬如学习音乐和艺术的年轻男性,此后的筛选极为严格,通常不会获得进入大隋的机会。
惩罚是否过于严厉?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后懒得再想,本王也要入乡随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