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血染琅琊(1 / 3)
好书推荐:
米花町天选打工人
主角光环?[快穿]
错撩师祖后我连夜出逃
咸鱼继母日常
推理要在闭眼后。
穿成顶流的炮灰隐婚妻
八零炮灰亲妈不干了
卡牌异界:从海岛求生开始
女配在豪门爽文为所欲为
那个炮灰我穿过
烈日当头。
雨后的日头总是燥热,太阳如同一个火球一般释放着所有的光热,仿佛在宣誓主权。
桥蕤擦了擦头上的汗,常年在袁术麾下身居高位,甚至好几年都未曾着甲,明明是近距离的急行军,却好像要了他半条老命。
“报,启禀将军,前方敌情,目测约有千余人!”传令兵拍马赶来报信,连马都没来得及下,一边翻下身来单膝跪下,一边不停的道,“这批人马停在敌军大帐前方,似乎打算阻挡我们前进!”
“荒唐!”
桥蕤嗤笑一声, 仿佛听到了什么大的笑话。
“仅凭八百人,想阻我三万将士,痴人梦!”桥蕤提起腰间佩剑,眼中竟然少见的闪过一丝睥睨下的气势,不得不,久居高位,就算是头猪,也是一头有气势的猪。
“诸位将士,此战过后,有功者皆赏,我大仲皇帝向来赏罚分明!”
“随我,碾碎他们!”
“杀!”
三万将士齐声发出一声怒吼,气势恢宏,如同平地上一声雷暴,久久不能平息。
高顺眯着眼睛,脸上波澜不惊,似乎眼前的三万将士如同草芥,不能对他造成丝毫的威胁。
“陷阵营!”
“在!”
“死战!”
“是!”
没有多余的话语,也没有像桥蕤一样用利益提升士气。
仅仅是一句“死战”,就将陷阵营的气势拔到了巅峰,八百战三万,这是一场不可能获胜的战斗。
别死战了,能在这种战斗中两腿不发软,手里提得起刀的军队都能称得上一句精锐。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骑兵开路,足有四千人马,马蹄声不绝于耳,刺痛着高顺的每一根神经,他表面上不动如山,但心中却充满压力。
这场战斗,所有获胜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要是他掉了链子,张辽所有的布置都将毁于一旦。
深呼一口气,高顺的眼中早已看不见周围的光景,死死盯着最前面一排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