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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沈修文(三) 一更(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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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程彤才会自觉地将耳朵捂上,不想听到母亲挨打的声音。

最开始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当沈修文开始展现他的天赋,一路高中,身份地位得到极大提升之后,他就不愿意再做赘婿了。

《说文解字》中有言:“赘,以物质钱。”意思是赘的意思是用物还钱,那赘婿,就是给人家当夫婿来赚钱。

有的时候遇上荒年、天灾,古代穷苦人家生计艰难,田地、屋舍都卖光了,甚至连女儿、妻子也卖了都活不下去的时候,就会将儿子卖给有钱人家做奴仆,称为“赘子”,意思是还钱的儿子。

有的时候赘子还不完钱,又或者是家里太穷了,实在是赎不起了,就直接成为那户人家的奴婢了。*

所以这样算来,赘婿也是用自己的身体抵钱,类似于卖身了的奴仆,家里又是穷的都揭不开锅,仰仗着妻子家,自然地位低下。

古时候官府甚至连赘婿和罪犯一同论处,可见其地位。*现如今虽然好了些,可仍然有人因为出不起彩礼以及婚礼所需费用,自愿去大户人家当赘婿的。

尤其是只有女儿的家庭,若是不想侄子继承家业,那么给女儿招婿,生下来的孙子跟自己家姓,作为承嗣的人,这样的情况也有。

作为赘婿,地位低下,遭人白眼,生下来的孩子都不跟自己姓,在内要受气,在外要受人耻笑,也完全颠覆了古代男尊女卑的

习俗。

最开始的沈修文一穷二白,没钱读书,不想劳作,只想过好日子,那个时候的他当赘婿是可以忍耐的,但是当他身有功名,地位极速上升之后,他就不愿意了。

他觉得身为赘婿是耻辱,是他光明人生中的污点,是他未来道路上的绊脚石。

盲人需要拐杖,可当盲人重获光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相互陪伴的拐杖。

恐怕沈修文成为秀才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而当他考中举人,就可以着手实施了。

兆安是个穷地方,远离京城,又在山区,没有多少田地,向来穷困,县太爷也不过是一个老举人。

这个时候若是沈修文成为举人,那么自然可以和县太爷平起平坐。甚至因为沈修文相对年轻,还有考中进士的希望,他的地位甚至是略高于县太爷的。

程家作为他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自然是要一脚踢开的,要不然他怎么迎娶高门贵族的大家千金,然后在岳家的帮助下飞黄腾达,青云直上呢?

简若宁不懂,按照沈修文的文采和才华,他为什么非得靠别人生存呢?

一时没钱读不起书,可慢慢来的话,总可以考中的,只要是个童生,谋生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若在考中秀才,家里就有余钱了,等考中举人,就会有一大把的人捧着钱来找他。若是再考中进士,那就是彻底的改变人生了。

这个时间会晚一点,可能他三四十岁才能考中进士,改变人生。

但是这并不会改变沈修文的天赋,能考中探花的人,不是光靠上学就行的,需要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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