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 52 章(1 / 8)
“快戴上。”肯特先生低声说。
她不明所以, 但还是听话戴上了,正好能戴在无名指上。
“我和你父亲商量好了,就说你是我的未婚妻, 否则中国的警察可能不会认为你的母亲绑架你是刑事案件,而是‘家庭纠纷’。”肯特先生摇摇头,“别担心,我能理解, 这种事情在美国也有很多,但美国警察不会将之当成‘家庭纠纷’。我也问过中国的律师了,很遗憾, 你们中国的法律不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亲子关系, 你无法逃离你的母亲。要么你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城市,但只要你还在中国, 她要是想找你,总是能找到你的。”
张文雅又想哭了。
“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是承认你是我的未婚妻,利用我的外交官身份,保护你。我会坚持要求中国的警察为此立案, 尽量让她远离你……你们中国也没有人身限制令,这太可怕了!”
确实,肯特先生既是外国人又是外交官,他说话远比中国公民说话更有用。这不得不说是令人沮丧的现实。
肯特先生的办法确实是最简单最有用的,实际上是从父权——此处是季青青的“母权”——转向了“夫权”, 她要成为“某人”的私有物才能摆脱生母的控制。
想想又觉得是多么的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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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先生坚持要求跟张文雅在一起“协助调查”, 张文雅已经年满十九周岁, 是成年人了,他们刚订婚,而他的未婚妻竟然被自己的母亲如此轻易的绑架, 友邦十分惊诧,他感到难以置信,为未婚妻的人身安全感到深深的担忧。他要求中国警方正式立案,严惩违法犯罪,有必要的话,他会向庐州市政府递交正式的外交抗议。
派出所十分重视,立即向上级单位请示汇报,市公安局专门派了一位副局长来督办此事。
季青青在家门口的派出所是要面子的,不能像在上海派出所那样耍无赖又哭又闹,她只能使用眼泪大法,温和的哭诉自己养育女儿不容易,如今女儿大了便不认她这个母亲,一定是被外国佬带坏了!外国老男人一定诱骗了她的女儿!
副局长则说,张文雅已经成年,虽然还没有到结婚年龄,但先订婚、一年后结婚,完全合法,不管哪国法律都是合法的,倒是你,不经张文雅的同意强行绑架她回庐州,这是触犯公民人身权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严惩!
季青青到底也只是一个普通平民,见了官多少有点怵,再加上义正词严的这么一说,吓坏了。
派出所当晚便立案,将季青青羁押在派出所。
至于跟季青青互相殴打的张晓峰,由于没有给季青青造成什么伤害,口头警告、罚款三百元,当晚便让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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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青青请求见女儿,但张文雅拒绝见她,民警也不能勉强她。
出了派出所,已经夜深。
“爸,晚上住酒店吗?”她又饿又冷,浑身哆嗦。
“住酒店。肯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