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第 273 章(3 / 4)
爱德华是NSA的特工部门小主管,负责审讯。
达芙妮先问了他的职位和工作范围,被告律师立即站起来反对,理由是沃伦先生的职位与工作范围与本案无关。
达芙妮看着法官,“法官阁下,这是为了说明NSA内部存在本来不应该存在的部门,NSA是情报部门,他们不应该有特工部门。”
斯图尔特法官:“反对无效。继续。”
爱德华接着回答了自己的职位和工作范围,他这个小主管主要负责审讯,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肉|体审讯方法和精神审讯方法。
“能简单说明一下两种方法的具体实施项目吗?”
被告律师又站起来,“反对!与本案无关!”
达芙妮:“这是为了证明NSA的授权范围,以便更好的说明我的当事人张文雅小姐在遭受非法拘|禁的二十个小时之内究竟经历了什么。”
斯图亚特法官:“反对无效。”
爱德华用简洁的语言讲述了一下几个典型的审讯方法。
“你在张文雅小姐身上使用了哪几种审讯方式?”
被告律师又跳起来,“反对!”
斯图亚特法官不悦的看着他,“理由呢?”
“与本案没有直接联系!”
“反对无效!”斯图亚特法官有点恼火。
好现象!
被告律师其实完全找不到理由反对,但提出反对就是打乱达芙妮的询问节奏,这也属于“庭审技巧”。
爱德华看来已经练习过证人回答,有条不紊的说了当时他采用的几种方法:在深秋不开暖气而是冷气、不让她睡觉、明亮刺眼的照明。不过他也挺鸡贼的,接着说他并没有采取更严厉的审讯方法,没有殴打张小姐,也没有不允许张小姐去洗手间,一名合格的审讯者有无数手段能让受审讯者饱受精神折磨和肉|体屈辱。
因为他认为NSA的命令从根本上无视了宪法、无视了公民权利,对于非法的命令,他作为一个美国公民,有权利产生怀疑,并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不会真正伤害到受害者的方法。
达芙妮结束了询问,被告律师站了起来,开始了交叉询问的另一个环节。
双方律师提出的证人都需要经历“交叉询问”,哪一方的律师提出的证人,就由哪一方开始第一轮询问,接着是对方律师的交叉询问,对方律师当然想尽量驳倒证人的证言。
被告律师首先提问,你是从谁哪儿接收的命令,你的直接上司是谁。
爱德华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