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以色引诱 林如海又受什么刺激了?(2 / 6)
这就是国公府的待客之道?
也就是黛玉天性聪慧,应对得一丝不漏。若换个寻常六七岁孩子,出一点错,还不知让人怎么笑话!!!
还有那贾宝玉,虽然的确是孩子,可都七岁快八岁了,难道还不知道女儿家的字不能随意取吗?
“颦颦”什么“颦颦”!!贾宝玉全家都“颦颦”!
他怎么不给他爹他妈取字啊!
是,或许他们前世今生有缘,可这也太混账了!
穿过来三年多,原著的剧情江洛其实已经忘了不少,很多细节都记不太清了。
可看到黛玉的信,有些信中没写的——比如贾母哄贾宝玉说,“你妹妹原本也有玉,是你姑妈去世的时候舍不得她,就把玉带了去云云”——她也清晰回忆了起来。
……就算贾母是贾敏的亲娘,可为了哄亲孙子,在亲外孙女面前这么说,真的合适吗?
当年看书时,她并没有这么生气。一是因黛玉终究是书中的人,二是因那时她也年幼,不太懂得这些。
现在她的怒火……可能也有一部分是对自己的。
明明她做不了林如海的主,有什么好愧疚的。很不必。她对自己说。
江洛拿着信纸站起来,要和林如海一起看,偏生在走到林如海身边之前,看到黛玉在信末写的是:
父亲送她到外祖家,必然期望她顺心如意。父亲还格外费功夫将贾先生举荐给二舅舅,她不希望因她让两家不快。所以她给父亲的信里没有提这些。想必父亲不会偷看姨娘的信,她才写给姨娘,若她做得有不妥之处,还请姨娘直说。可若父亲定要看,姨娘不必太难为自己,便给看吧。再请替她向魏姨娘问好,还有,不知澄湖在姨娘处可好?
听到动静,林如海转身,恰好看到江洛后退了一步,又把手背在身后。
他知道必然有事,向江洛伸手:“拿来我看。就说是我定要看的。”
江洛又退后半步:“……老爷,真的要看?”
林如海无奈:“要看。说是我偷看的也行。”
江洛便转过身,把头一张黛玉说想她的话留下,余下三张给林如海。
他都这么“自污”了……那就给看呗。六七岁的女孩子受了委屈,还不能让亲爹知道?
江洛把剩的一页信仔细折好,暂放在荷包里,倒一杯温茶来,在旁边瞄他的看信进度:“老爷……别太生气。”
林如海一目十行,已看到玉儿写,岳母安排贾宝玉就住在她碧纱橱外的大床上,那贾宝玉还成日要丫鬟嘴上的胭脂吃,眉头皱得死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