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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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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前,在青松观的大殿上,琛哥对着七名新人说,“出来行走江湖的,是生是死,该由自己决定。“琛哥又说,“你们跟随我的日子最短,身家最清白,以后的路怎样走,由你们自己决定。“

那一天烈日当头,神像狰牙狞目,桌台上七具小小的骨灰盒让我微感不妥。但是我没有说不。

强/弱;善/恶

从小我就明白,做什么事都要做得比别人强。爸爸死后,妈妈没有与我相依为命,而是愈加嫌弃这个家。后来,妈妈移民去了加拿大。

我叫刘建明,15岁从中五辍学跟了琛哥。我发誓不回屯村,不再让人看不起。

所以,虽然骨灰盒的意头不好,我仍然倔强地想,他们六个能做我也能做,还要比他们做得更好。许多年后,陈永仁在上环粤海大厦的天台用枪指着我的头,我对他说,“那时候我没得选择。“

也许,那时我可以说“不“,不过人生怎么能假设呢。如果我真拒绝了琛哥,也许第二天就会死在尖沙咀的某条巷子里。

我从小就没有资格去考虑好与坏。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奔驰开起来很舒服,就算知道,也不会有一辆奔驰摆在我面前供我选择。我只能走路,区别只在于我可以走得快一点,也可以走得慢一点;可以穿着鞋,也可以把鞋脱了拿在手里。

我没办法选择善恶,但我能选择强弱。我的选择是穿着鞋,很快地走。

在警校我获奖无数,毕业后顺利升级。即使在琛哥亡命泰国的两年里,没有他的内部消息,我依然屡屡建功。我知道自己没有天赋,所以只有靠努力,事无巨细力求完美。每次我都告诉自己,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努力做好,二是努力做更好。mary死后我辗转于不同的音响店,每次都试听她送给我的蔡琴《老歌》。在深水村,我给音像店老板换了一条grado的线,效果好得出乎他意料。

调到内务部之前,梁总警司在高尔夫球场告诉我,眼光要放长远一点。看着球飞到远得看不见的海里,我突然明白这一次自己的选择是要除掉韩琛。

朋友

在警局我独来独往。其实导演完全可以给我安排几个朋友。我工作优秀,平易近人。我不抽烟不酗酒不打女人,也有人说过我帅。我能从女同事眼里看到倾慕。与大家想像的不同,我其实很想和他们交朋友。他们受人尊敬,走路不需要低头和绕行,也不需要常常假装不经意地往后看。他们是我从小梦想的一切。

可是你知道,有很多人,你想和他们做朋友,他们也想和你做朋友,但你们就是做不来。

傻强最终没有把陈永仁抖出去。临死前他告诉仁哥,“总之呢,如果一个人在做一件事,却很不专心地看着别人,他就是警察。“那一刻我羡慕阿仁。

我和他同样危险,都害怕被识破。不同的是,他做了许多坏事,却知道自己是对的,我抓了许多坏人,却总害怕自己是错的。他可以问心无愧地和那些渣滓交朋友,我只能拼命工作来掩饰自卑。甚至不敢去看心理医生。我开始嫉妒他。

直到大b开枪打死他,我才突然觉得大家扯平了。我看着他渐渐没有光彩的眼睛,里面一片茫然。10年了,只有迪路和傻强知道他喜欢观塘的那家叉烧,只穿黑色的衣服。就算知道了他是卧底,就算整个警局向他的尸体敬礼,我想也没有人真的悲伤,只需要一个下午大家就会把他忘记,甚至没人记得他的模样。毕竟,谁也没有关于他的任何记忆。要记住一个你没有记忆的人是很难的。

而我,就算刚才被他打死了,身败名裂,也会有许多人唏嘘不已。在某个阳光温暖的夏日午后,阿may还会突然想起,我这个内务部警司不经意间给她端过一杯鸳鸯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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