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两个指头(1 / 3)
阿玖乖巧的偎依在裴二爷怀里,听祖父和父亲说话。
一开始,阿玖以为祖父提及的这案子纯是民事纠纷,还在积极的替受害人吴氏想着对策,“不做官又怎么了?宁可摘了蔺某的乌纱,也不能让自己多出位‘大嫂’啊。”
像蔺某这样的大坏蛋,不应该纵着他!原来日子过的好好的,一旦他发达了、被美女看上了,妻子便要变成弟媳妇,对着他的新妇叫嫂嫂!可想而知,有了年方二八的金氏,已经人老珠黄的吴氏他肯定是不理不睬的,往后就等着冷清度日吧。
与其屈辱的做“弟媳妇”,还不如干脆一拍两散,把负心人青云直上的路堵死了,让他安安心心在家抱孩子。
但是再往下听,阿玖才发觉,这并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或者说,透过这民事案件,能折射出朝政时局的冰山一角。
“……正经人家谁做这种既伤脸面又损阴德的事?也只有金家肯如此。”裴二爷声音中掩饰不住的轻蔑之意。
京中多少惨绿少年,何苦非要嫁个有妇之夫?说起来夫婿是已有原配和三名嫡子的男人,很好听么。
吴氏从好端端的原配变为“弟媳妇”,天一下子塌了,差点儿抱着最小的儿子跳了井……蔺某固然是无情无耻,金家也是仗势欺人,做这伤阴鹜的缺德事。
裴太守把玩着手中的细瓷茶盏,淡淡道:“金家的姑娘,大约真是嫁不出去了。故此,有妇之夫,也肯屈就。”
正常的官家女孩儿,早该有门当户对的人家上门提亲了,哪至于要抢个有妇之夫为婿?蔺某不过是个寻常进士罢了,又不是什么惊才绝艳之人,哪值得如此。
金家,是饥不择食了。
金主事原来也是科举出身,身份清贵。后来他趋炎附势,硬是和宫中的敬妃金氏联了宗、攀了亲,对敬妃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便开始为人所笑,朝臣大多看不起他。敬妃何许人也?原本是都人罢了,偶尔被陛下临幸,侥幸生下一位皇子,才勉强晋了位。这样的出身,金主事还上赶着去巴结,真是令人不齿。
“金长利想升官发财都想疯了!”京城士绅大都这么评价金主事。
更何况,金主事才“出嫁”的这位千金,是外室所生,前两年才被认回金家的。金主事风评既不好,金氏又是这么个尴尬的身份,谁家肯要?金主事大概是实在没辙了,只好动手抢女婿,有妇之夫也在所不惜。
“像他这样的,真应该被御史弹劾,被世人唾弃,被吏部罢了官!”裴二爷对金主事的所作所为,很是不满。
“你以为他没被弹劾过么?不只一位御史弹劾过他,可是,内阁没动静,宫里也没动静。”裴太守神色怅然。
上面有人在保金主事。是阁臣,还是宫里什么贵人,不得而知。
如今朝政也算是清明了,可是再怎么清明,也有得志的小人。
父子二人都默默无语,颇有萧索之意。
阿玖“啊啊”了两声,欢快的笑起来。她伸出小胳膊,一边拍手,一边冲着蜡烛傻笑,好像对蜡烛的光亮十分喜爱似的。
裴太守、裴二爷听到小阿玖娇嫩的“啊啊”声,唇角都泛起笑意,“所谓的天籁之音,便是如此了。”小阿玖,你随便“啊啊”两声,便美妙的像音乐啊。
裴二爷见女儿冲着蜡烛发笑,低头柔声询问,“阿玖喜欢亮光,对不对?乖女儿,这是蜡烛,晚上照明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