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4)
阮明姝的脑子里全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譬如他怎么就抱了她?他是不是和他那个不要脸的死鬼兄长一样,对她起了不该起的念头?!
这一个个臭男人,都想着癞□□吃天鹅肉。
男人帮她脱掉袜子的时候,她干脆闭上了眼睛,假装自己看不见。
沈嗣握着她白皙的脚踝,漫不经心扫了眼少女的脚丫子,让他觉得比较满意的是,她并未裹小脚。
这种病态的陋习,对正在发育的小姑娘,没有任何好处。
她的脚本身也不大。
皮肤很嫩,浸过雪水的小脚丫子被冻得有点红。
沈嗣两辈子也没有如此精细伺候过一个人,先用干净的绸布将她的脚擦干净,换上崭新的袜子。
阮明姝乖乖靠着身后的枕头,被人伺候的时候她总是很乖巧的,不见怒色,眉眼间反倒增添了几分慵懒自在。
她一贯会享受,穿好袜子后说:“我的鞋子也湿了,你让人去帮我买双新鞋子。”
阮明姝也不是什么料子做的鞋子都穿,“要云锦鞋面的。”
沈嗣让人将马车停在铺子前,让魏广去买了双新鞋,按照她说的,是云锦面嵌了玛瑙玉珠。
这方面,他倒也不会亏待她。
小姑娘是该要活得精致娇贵些,只可富养,如此将来也不会因没见过世面被人骗了去。
沈嗣以前身边有的实习生,年纪很轻,长得也不错,脑子聪明,可遇到感情上的事情就很糊涂,少时缺爱,长大好只需几句好听的话就能将人哄的是非不分,识人不清,当断不断。
阮明姝翘起脚来,让他帮她穿好鞋子。
她心里已经有了猜测,这人和他的兄长如出一辙,是个好色之徒。肯定是看上了她的美貌。
阮明姝日后都不打算再见他,方才在牢狱里,父亲叫她不要担心,回去好好歇着,往后也不要再去看他。
父亲还说了侯府还没到山穷水尽之时,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回府。
阮明姝这几天紧绷着的那口气才终于松了松,等马车停在侯府门外,她便迫不及待跳了下去,被深夜里外头的风雪扑得唇齿打颤,忍不住缩起手指,将脸藏在毛绒绒的衣领里。
沈嗣从身后握住了她的手腕,把人往自己跟前拽了拽。月色清冷,霜白月光拂过男人冷峻的五官,他面无表情抬起手来,帮她系紧了斗篷,“这几天不要乱跑。”
阮明姝忍不住在心中腹诽,你是个什么东西?管我还管上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