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2 / 6)
秦珩第一次正视助理递过来的那叠资料。
诚如邓屿所说,十六岁以前,路行远真的称得上天之骄子。
甚至还被某国际日报报道为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在汉诺丁殿堂举办独奏会的华人。
目前为止,能在汉诺丁殿堂举办独奏会的钢琴家屈指可数,而华人到目前还是零。
就算是目前最有希望的钢琴家阎炎,也被对方拒之门外。
秦珩翻开着手上的资料,满满一沓纸都是路行远的奖项。
借着头顶暖黄色的光影,终于看清路行远的容颜。除了那双茶色眼瞳,路行远和他并不相像。
照片上的路行远还只有十四岁,眉眼笑得温和谦逊。
那时他的腿还是好好的,少年一袭深黑燕尾服,站得笔直,台上聚光灯凝聚了所有的荣耀在他脸上。
秦珩目光一暗,倏然想起了沈知岁,指尖掐得手心生疼。
沈知岁以前对他的那些爱慕目光,都是对着路行远的。
助理给的资料显示,沈知岁现在和他合租在一处。
秦珩想,她是不是也会用那种眼神看着路行远,一遍又一遍将阿辞呢喃于齿间。
是不是也会窝在男人膝上,将他们以前那些旖旎过往轮番过一遍。
秦珩掐着手心。
嫉妒比愤怒更胜一筹。
他第一次全心全意想要学会去爱一个人,结果还没开始,就宣告失败了。
……
大概是日有所想,秦珩当晚梦见了沈知岁,只是梦里的主角再也不是自己,那张酷似路行远的脸蹦出来时,秦珩突然被自己吓醒。
翻身看才早上六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