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十七章(1 / 6)
“去他的罗宾!去他的夜翼!”杰森气鼓鼓地快步往前走。步子迈的极重,像是每一脚都要把脚下的路蹬出一个窟窿般。
他一开始确实是觉得被蝙蝠侠收养很酷,最近他甚至成为了新罗宾。
这仿佛就是英雄漫画主人公般的剧情。
但之后严苛的训练,还有层出不穷的罪犯、各种险恶的案件,又让他落回了现实。
他现在经历的这些不是什么漫画,罪犯才不是一打马上就跪,主角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
相反,每一次夜巡每一场战斗都需要他打起一百二十分精神去面对,但他还是会时不时受伤,丢脸的让塔耶来代班。
他知道他之前并没有什么好看的出身,只是一个小偷小摸的街头流浪儿,在哥谭一抓就是一大把,他甚至也不知道为什么蝙蝠侠要选他做罗宾。
比起他,旁边的塔耶不是更好?天生拥有不凡的能力,甚至在前一段时间已经做了一段时间的义警,还闯出了名头。
他是真的搞不懂为什么蝙蝠侠最后选择了他。
但既然选择了他,那他也不能让蝙蝠侠失望。
所以他每天都努力训练到精疲力尽,除非蝙蝠侠出言阻止才肯休息,甚至学习方面他也不想落下一点,每晚夜巡完之后还要挑灯看一会儿书。
他做这一切只是想让蝙蝠侠看到他的选择是对的。
布鲁斯是个好父亲,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安全感,给了他舒适的居所,甚至还将罗宾披风也交给了他
所以他努力乖巧的完成蝙蝠侠交给他的每一项任务,从不表现出自己的困惑,不满,疲惫。
他努力想成为一个好儿子,好罗宾。
他一直拼命地想赢得周围所有人的认可。
但今天听到夜翼说的那些话,他才知道原来在格雷森的眼里他就是个一无是处撞了大运的街头小混混。
或许其他人也都是这么认为的,他就像蝙蝠侠随意施舍善良捡回来的野猫一样,他不配当罗宾。
做了这么多就得到一句不配....格雷森他就配了?!
可去他的吧!FUXX!FUXX!FUXX!!!
虽然他当时刚听到确实是伤心了,然后又不知
道该争辩什么,扭头就跑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