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逆权侵占(1 / 3)
第一审判庭。
被告人席位上,来的只有川岛奇一个人,因为被告都未到庭又都离开了东海,且法院临时禁制令并没有被执行,克莉丝汀法官当即宣布,进行简易审理程序,也就根本不需要陪审团。
陆铭阐述了桂绫花应该得到遗产的理由。
从帝国法律来说,这一点无可置疑,遗嘱如果用限制未亡配偶的婚恋自由作为条件,本身就无效。
陆铭主要讲了讲,桂绫花在东海生活了十几年,所有遗产原本都在东海境内,是以,遗产之继承,适用东海法律法规,作为第一顺位的唯一继承人,桂绫花应该得到亡夫的全部遗产。
川岛奇也积极进行了申辩,指出桂绫花和加藤三闾,都是东瀛人士,应该适用东瀛法律,遗产之继承,该当遵循东瀛之公序良俗等等。但他一脸阴霾,显然,对当事人不战而逃很是不满,但是,他又左右不了他们的决定。
休庭十分钟后,再回到法庭,克莉丝汀法官裁决,原告人桂绫花胜诉,其先夫的遗产,由她全部继承。
川岛奇冷冷看了陆铭一眼,就想起身离开。
陆铭站起身:“法官大人,还有,珍珠岛等几个小岛礁的归属!”
克莉丝汀瞪了他一眼:“遗产第十九,查理斯三世公爵之珍珠岛赐予书,作为文物,也归属原告方所有,本席没有说清楚吗?”
陆铭咳嗽一声,“庭上,我在说,珍珠岛的归属!那赐予书,并不仅仅是文物,也有一定法律效力,不是吗?”
“它有没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另外进行申告程序,不在本席审理的遗产案之列!”
克莉丝汀法官拿起木槌,就准备敲槌退庭。
“大人,给我两分钟!”陆铭举手。
克莉丝汀本来懒得理会他,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看了他一眼,又放下了木槌,“好,你说说你的歪理!”
川岛奇一呆,这位一向公正闻名的北关首席法官,前大公妃,或者说前王妃,现今东海公爵的爱女,在搞什么?
很多人只知道她身世神秘,很有背景,但真正知道她是东海查理斯公爵家族重要成员,这个曾经的皇族支脉,现今最顶级贵族背景的,可没几個。
她的父亲,就是现今东海大公爵查理斯九世,她的前夫,也是一位大公,听说还是位重要的皇子,所以才有公爵位得以继承,毕竟现今皇族还保持在手的公爵头衔已经没有几个,只有重要皇子才能得到地名封爵,按瀛洲爵位的话,大公和亲王类似,但好似她的前夫品行不好,做了什么错事,虐杀了个黑奴还是怎么的?是以,新婚没几天她便提出了离婚,很罕见的高等贵族离婚案,对包括皇室在内的整个顶级贵族阶层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当时很轰动,只是被皇室将新闻压了下去。
听说那位前夫倒是很痴情,到现在还未成亲,一直等着她回心转意呢。
加藤四雄那几个家伙当然不会知道克莉丝汀法官的背景,所以才没当回事,以为回东瀛就没关系了,只怕有得苦头吃了。
这密辛自己是从一位超级大客户嘴里无意间知道的,如果自己传扬出去,那大客户知晓的话,肯定立时将自己扫地出门,而这,可能还是最轻的惩罚。
权衡之下,自己只能牺牲他们几个,没告知他们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