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法律权威和清规戒律(2 / 5)
……
领着三个徒弟,来到了隔壁的小茶水间,里面,有个脖子上有纹身的小伙子,正不安的吸烟,茶水间里,烟雾缭绕的,佟小娥忙过去开了排风扇。
陆铭拉着把小椅子,发出和地面摩擦的难听声音,小伙子吓一跳,猛地抬头。
陆铭坐他面前,笑道:“想的怎么样了?”
小伙子沉默着,终于点头:“好,我,我愿意作证,是郑忠实要我们骗了那位,那位事务官,并拉她上山的。”
陆铭点点头,指了指小伙子,对三名弟子道:“他就是骗毕晓婷事务官上山的四个人其中的一个,叫刘小刀,花名小刀。”
又问三名弟子:“你们对非法拘禁的构成是怎么看的?”
“要符合四个原则……”铁小嘉和陈清华抢着说,然后,互相瞪了对方一眼。
陆铭一笑:“一个个说,来,小娥先说。”
铁小嘉和陈清华就更是互瞪,都觉得因为对方,自己才没了在师父面前表现的机会。
佟小娥想了想,慢条斯理道:“第一个原则,就是非法性,限制他人自由的行为应该是法律禁止的,比如医生为了治病,禁锢病人的话,就不构成非法拘禁。”
陆铭点头,点了点铁小嘉,铁小嘉道:“第二个,就是主动性,简单说,就是故意的限制人人身自由,比如我不知道有人在房间,将他锁在了里面,也不构成非法拘禁。”
陆铭看向陈清华。
陈清华忙接着道:“第三个,被侵害的是人身行动自由,主要表现形式为两点,强迫被害人留在他不愿意留的地方,或者,强迫被害人去某个他不愿意去的地方。”
陆铭点点头:“第四个构成原则,就是要有限制受害人自由的行为,比如暴力方式,或者暴力相威胁。”
“师父,这个案子里……”铁小嘉想说什么,但又看看那“证人”。
陆铭笑道:“没事,你继续。”
铁小嘉点点头,“这个案子里,他们是用骗的,骗的毕晓婷事务官去的小华山,并没有强迫毕晓婷事务官去小华山,而且,在山上,他们也并没有用暴力恐吓毕晓婷事务官,只是辱骂,并要求毕晓婷事务官写悔过书,全程并没有说毕晓婷事务官必须留在那里,从法律角度,对方律师可以认为,毕晓婷事务官完全可以自由离开,他们的当事人并不会阻拦。”
陆铭笑笑:“对,他们没有说,毕晓婷,你敢走,我们就打折你一条腿。”
铁小嘉小心翼翼看看师父脸色,“师父,我……”
“你说的对!”陆铭琢磨着,“可实际上,小华山半山,步行是很难离开的,而且,对方营造出的恐怖氛围,也会令毕晓婷事务官认为,自己如果敢离开,肯定会遭到他们的殴打,这种心理上的胁迫,同样是一种暴力恐吓,我们这非法拘禁认定的第四条原则,本身就该与时俱进,进行完善,也需要一个新判例,来明确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