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1 / 5)
渔火已归
文/沐清雨
根据大唐与康诚的主合同, 两大企业达成合作后, 康诚将搭建国内一流的研发平台, 组建顶尖的研发团队, 以确保创新药的研发进度。
在与大唐达成合作意向后, 康诚已经开始动作。其实对他们来说,平台和团队是现成的, 只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升级, 就会是质的飞跃。而他们前期的动作越快,留给技术研发的时间就越充分。毕竟,大唐投入资金,不可能是无限制, 无限期的。
根据合同规定, 康诚是要提供阶段性成效报告的。未如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大唐将不再投入资金, 且前期的资金还要收回。那意味着,康诚要为研发滞后,自行买单。
而大唐在支付了第一笔资金后, 未能保证后续资金的及时到位,康诚的研发结果也将与大唐无关, 康诚可以不必履行对康养小镇的医疗配套支持, 也无义务为大唐的养老地产项目供应平价药, 更不必返还已收到的资金,只当大唐是做公益了。
如此看来,合同其实对彼此都是有一定的制约性, 谁也占不到对方的便宜。
但现在的情况是,大唐尚未注入一分资金。这种情况下,大唐提出解约,就需要支付康诚违约金。金额的多少,则根据康诚的先期投入来计算。这一条款是苏寒提出来的。
当时两大企业达成了合作共识,而距离大唐支付首笔款的时间也不长,几乎可以排除这种情况的发生。而康诚为了规避风险,完全可以等大唐的款项入账再动。
可是,别看大唐未涉足过医药领域,但对创新药研发的流程和时间等,甚至是康诚正研发中的项目进度,都是做过详尽且深入调研的。所以,大唐在阶段性目标任务制定上,既符合现实,又严谨到苛刻。康诚若想得到大唐全部的扶持,不能有半点懈怠,且需要争分夺秒。以至于在双方沟通主合同条款时,苏寒提出,为确保研发进度,康诚需要马上动起来。
谁都没有想到,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合作会有如此巨大的变化。当时,南嘉予与邢唐是仔细考虑过该条款的。针对此,大唐也要求,违约金不以总投资额为基数制定,而是要康诚拿出相关费用明细,大唐依此赔付。
机关算尽的同时,也很合理。
主合同就此落下。在不担心有所损失的情况下,康诚迅速行动,进行技术升级。
他们确实动了,研发中心的设立,实验室设备的更新换代,新团队组建——这些先期的投入,此刻都需要大唐来买单。
当西林代表大唐表示愿意依约支付违约金,苏寒十分意外。此前,大唐连谈都不谈,邢唐更是连他和郑雪眉的电话都不接,完全一副“要我赔,没门”的姿态。他都在做打官司的准备了。
接到西林电话后,苏寒怎么都想不通,不过几天时间,大唐的态度为什么会有180度的转变。难道是因为……俞一归的女儿,大唐无意恋战,只想以此划清与康诚的界限?
苏寒希望如自己所想。他立即让康诚的团队再次核算先期投入费用,经郑雪眉和他再三复核后,给大唐发了过去。
大唐拿到康诚的数据后,与自己核算出的数据进行对比,然后发现,康诚所计算出的金额高出大唐的数据三倍不止。
西林向邢唐汇报:“我们在核算时,从新研发中心所处地段的房价,到每一台新设备的采购价格,以高出了行业最高标准的百分之二十。”言外之意,大唐已经给了康诚一定的空间。可康诚显然不满足于那百分之二十。
既然如此,邢唐把康诚的数据报告甩过去:“那就让他们重算。告诉苏寒,若康诚的财务连这点账都算不明白,大唐不介意派人协助他们算,费用由我个人来出。”
西林原话转达给苏寒。
苏寒气得直接摔了电话。
可即便数据有水分,康诚也不可能再拿出第二份数据报告。那等同于默认,他们作假了。所以一周后,他们把同样数字的报告再次递交大唐。只是这一次,多了一项人力成本。意思是,我们进行选址、选设备,洽谈价格等工作,得有人去做吧,难道不必支付工资奖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