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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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大,帅气,无畏,这分明就是他最想成为的人的模样。
穿书前他身体虚弱,走的稍微久了些就踹不上气,最羡慕的就是身边能跑能跳,会为了自己所属“帮派”而小树林约架的小朋友。
就连看超级英雄电影,目光也自始至终都追随着身披红色披风的超人,不仅有钢铁之躯,就连绕地球一周也不过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无论是扶老奶奶过马路,还是拯救世界都手到擒来,没有一丝难度。
孟雪宵曾无数次想过,要是他也可以成为那样的人就好了。
要是那样的话,他至少……可以赶在护工阿姨去世之前,将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对方面前,而不是眼睁睁看着护工阿姨直到咽气,都为他能不能顺利活下去而发愁。
他忍不住又上前了几步,想要看的再清楚一些。这个动作不大,却足以让周围的学生都注意到他。
离孟雪宵最近的那个学生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呃,我想起来了,我得去训练了!”
他把笔记本一抱,赶紧往角落里钻。
其他同学也纷纷反应过来,打着哈哈,“也是哈,大家站在这干什么,都忙着呢,忙着呢!”
他们都听到了孟雪宵之前和实战课老师的对话,觉得孟雪宵现在靠过来,肯定是想加入他们的团队。
他们哪带得起一个F级的拖油瓶啊!
团队合作,怕的不是神一样的对手,而是猪一样的队友!
原本围了很多人的地方瞬间就变得空荡荡的了,就连刚刚还在交战的双方也都停了下来,换了个位置,只留下孟雪宵一个人站在原地。
孟雪宵牵了牵嘴角,掉头往远离人群的地方走。
就跟他之前想的一样。
其实他都明白的。
护工阿姨教给他的第一课就是换位思考。
如果他是一个小队的队长,队里的队员拼命训练,就为了整支队伍在班上,在校内大放光彩,他肯定也不会希望一个空降的F级毁了整个团队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