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一章 抢夺抚养权(2 / 3)
“婉宁,我听文婷说过,之前陶家姑娘离婚的事儿,是你一手操办的,对吧?”
徐婉宁已经猜到张玉玲要说什么了。
“玉玲姐,你的情况和静静姐不一样。静静姐结婚几年,一直被婆家磋磨,我们找到丁家去的时候,她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样了,而且最关键的是,静静姐和丁振龙没有孩子。”
“黎家虽然待你不好,但面子工夫做的还算不错,而你对于他们的指控,在外人看来,并没有对你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他们不会理解你要离婚的想法。”
“另外,你和黎志明生育了两个孩子,你们真要离婚的话,孩子大概率会一人一个,你很难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全拿到手。你舍得吗?舍得放弃哪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张玉玲沉默了。
她只知道,日子过不下去可以提离婚,但她没想过,离婚以后孩子的归属问题。
两个孩子,都是她十月怀胎,走了一趟鬼门关,辛辛苦苦生下来的。
并且都是她一手带大的。
从他们呱呱坠地到会走路,会说话,会叫妈妈,她全程参与了他们的成长。
真要让她舍弃其中一个,她哪一个都放不开手。
“那……我必须要和黎志明一直蹉跎下去吗?我才二十来岁,我的人生堪堪走过三分之一,只要一想到往后余生我还要重复这样的日子,我这心啊,揪的生疼生疼。”
徐婉宁能理解张玉玲的处境。
坦白讲,这个年代的女性,思维被禁锢了太久,张玉玲能想到离婚,已经超过很多明明日子不好过,却还要选择认命的女性了。
但现实层面的问题,却又不可不考虑。
“我已经跟家里人商量过了,我大嫂二嫂还有姐姐都支持我离婚,父母的意思是,只要我能接受别人对我的议论,他们就接受我离婚,并且愿意帮我养着大宝小宝,让我好好工作。可,我舍不得大宝,也舍不得小宝。”
“如果离婚的代价,非要让我从两个孩子当中舍弃一个,那我宁可不离婚。大不了以后我不跟黎家人来往就是了。”
话虽如此,但张玉玲知道做起来有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