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不急于一时(1 / 4)
到了山谷里面,陈安也开始变得认真起来。
他四下观察周围,发现这确实是一个挺好的地方。
眼下这片谷地,小树、荆棘、草地混杂,地方开阔,谷地中又有水源,这是野兔喜欢生活的地方。
小树、荆棘多,便于它们藏身,有它们喜欢吃的嫩草、树叶。
地方开阔,野兔稍稍直立起来就能进行瞭望观察,又适合逃跑。
而有水,对它们来说也很重要。
事实上,到了草坡边缘靠近小溪的时候,三人都看到了杂草间那些黑色如同蝌蚪的粪便。
这是很新鲜的兔子粪便。
若是时间长了,颜色会变浅,变得灰白。
一般山里人打交道最多的猎物,除了野鸡、斑鸠、竹溜子外,最多的就属兔子,这些都很熟悉。
人们常说,搂草打兔子,通常指的是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可有可无地拐带另一件事儿,但事实上,山里人上山割草喂牛羊,在割草的过程中,草丛中窜出一只野兔,顺手就是一刀,把兔子打死,得一意外收获。
看上去似乎不太可能。
但实际情况是,兔子真有这种特性,一旦隐藏,不轻易暴露,一般当人走到它们跟前才迅速逃跑,甚至有的时候,都快踩到了还一动不动。
发现有野兔的粪便,三人立刻散布开来开始搜寻,倒是没多长时间,冯正良率先揪到了一只,就是这种一动不动的情况。
被他一把揪着耳朵提起来,照着脑袋就是两巴掌扇过去,踢蹬着腿的兔子很快便不再动弹。
在这片山坡上,很容易发现兔子的窝。
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的土洞。
实际的情况是,野兔只有在繁育期间会打洞,其它时候并没有什么固定巢穴,它们经常临时找个灌木丛、荆棘蓬,或是图嘎达、石块旁边,稍微扒拉一下,形成一个可以蹲窝的地方就先行。
这样的地方被轻轻翻刨过,形成一個浅坑,它蹲伏在里面,脊背高高隆起,本身的毛色对于它而言,就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色。
有猎狗在,也就没有必要费心搜寻,直接放狗追撵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