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A货义的含金量(1 / 6)
“斧头俊?我上次见他的时候,他被新记十训的像条狗一样,头都不敢抬!斧头俊?!食屎啦!”
“你他嘛的到底是谁!”听了面前这个穿着兔子卫衣,嘴里却说着这么嚣张的话,金刚已经彻底乱了。
“混哪里啊?”盛家义咧着嘴冲金刚笑道:“我十几岁开始就混和联胜,外面都叫我a货义”
“aa货义?”
在场的人寂静无声,连哀嚎都忘了,怪不得有点眼熟啊!
以前在报纸还是电视里看见他的时候,都是穿西装,打领带的,现在猛地没穿衣服,露个纹身,一下子没认出来!
原本还嘴硬的金刚彻底丧胆,连放狠话的底气都没了,a货义这三个字,现在已经成了江湖上的传说,新界的烂仔出生,十几岁加入和联胜,进修赤柱三年化龙,二十几岁就拿下铜锣湾,打进油尖旺。
两千万借兵的事情,打残老福的事情,更是一下子成为港岛大部分屋邨的偶像,一个个都想着有一天能和a货义一样从乡下屋邨打进油尖旺,成为名震港岛的江湖大佬!
“a不.义.义哥!我们真不知道这里是你家!”金刚吓的说话都结巴。
他现在才想起来,昨晚吹水的时候,还和别人议论过a货义这个扑街点会这么有钱。
还能拿出一个亿去拍的士牌照!不过几瓶啤酒兑洋酒之后,也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麻的又不是我有一个亿!
现在他既懊悔又怨恨还有点委屈。
这么有钱的江湖大佬,怎么就住在这种建了几十年的老楼里啊!
你这么有钱不是应该去住半山别墅,再次也住在浅水湾的富人区啦!
以前有帮大老板做过事情的江湖大哥和金刚说过,有钱人不好伺候,都有怪癖,那时候金刚不信,不过现在他信了。
盛家义踩着金刚的胸口,弯下腰,笑着轻轻拍打着金刚的脸:“以后不要来了!不然我怕你们要帮自己收尸。”
——
盛家义一清早在和别人打架,三眼也不安生。
本来三眼的心情挺好,但被一家电玩厅的经理一个电话给毁了。
三眼带着几个小弟匆匆赶到电玩厅,三眼的小弟们手里还抓着两个人到电玩厅后巷的一条狭窄闭塞的小巷。
一个穿着短袖破洞牛仔裤的古惑仔,另外一个穿着电玩厅服务员的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