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宿命敌人(1 / 2)
李志龙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勇敢的男人、纯爷们,不会害怕任何艰难险阻,在任何艰苦的环境下都能顽强的活下来。可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错的离谱,他首先是人,其次才是龙组的大队长。而只要是人就一定会有害怕的时候,谁都不可能例外。
李志龙今年的年纪不大,个子约一米七五左右,长相尚算俊朗,是进入商周古墓的龙组成员中的头目、小队长。在密道炸毁的那一刻,一名手下用身体挡住了炸弹,而另一名龙组成员则用自己的身体做肉垫,让他压在身下。牺牲了好几名龙组成员,才保住了他一条性命。但现在他却宁可死也不想活着。因为他害怕活着,因为想要活下去,就意味着他要吃掉伙伴们的尸体。
他咬牙切齿的用尽全身的力气,希望自己能从地上爬起来,哪怕在地上爬着前进也可以。但他心里明白,自己受伤太重,起码要休养半个月,才有可能回到宫殿顶层。其实,他已经不知道尝试过多少次想要爬起来了,这次不过是最后的努力,给自己的良心找一点安慰而已,他尽力了。
他刚加入龙组的时候,教官曾和他说过,“兵不厌诈,虽然龙组是靠单兵作战的一支部队,但一样要把计谋摆在第一位,永远不可以轻视自己的对手,哪怕对方只是一名乞丐,也要付出百分百的警惕对付。”
当时的他对于教官的言论嗤之以鼻,单兵作战,所谓的策略不过是拼杀技术。哪那么多长篇大论。搞得和战略家一样。但现在他明白。教官说得没错,他甚至没有看清我和爪子龙的模样,就全军覆没了。
他想要报仇,这是他现在唯一的心愿。可在地底世界,任何通讯设备都没有信号,他必须要返回地面,才能通知上级我还活着。他来之前详细看过我们的资料,知道在他们身后动手的人一定是爪子龙。而前方动手的则是我。
因为赤手空拳杀死龙组成员的人,除了爪子龙,没人能做到。而他虽没看清我的模样,但远远地看到了我的身影。我和胖子的体型完全相反,只要不是白痴,都能分析出是我。可想要报仇就要活着出去,这让他无比痛苦,他非常害怕活着。那些朝夕相处的战友,为了他把自己的性命都打上,结果还要被他吃掉。这让他情何以堪?
怪就怪他太轻敌,小看了我。加上密道太窄。他怕东西携带多了,万一遇上啥危险,难免会行动不便。所以进入密道前,他命令小队成员把行囊暂且放到密道外面,先从密道过去探查一番,确定没有危险、路线正确后,再由后面的两名队员把行囊拿过来。
可没想到,就是这个决定害的他宁可死都不想活。因为十五天的时间,铁人不吃东西也会饿死。而想要活着,就要吃同伴的尸体,这是他决不能忍受的。所以他害怕自己经不住诱惑,会想要活下去。
饥饿的滋味,没有经受过的人不会明白有多恐怖。他能把善良的人逼疯,能把老实的孩子变成魔鬼。当人饿了四五天后,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他看了下特制的防水、防摔、防震的三防军用手边,自己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再这么下去,他肯定会经受不住诱惑,开始吃人肉。他艰难的捡起一把枪,枪口顶在自己下颚上,咬了咬牙,狠狠扣动了扳机。让他未想到的是枪没有响,这让他极度诧异,随即认为这是上天的旨意,让他活着离开这里,出去报仇。
其实,再好的枪支,从这么高的空中落下,尤其枪还是在人的手中,而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落地时一定会抓住任何救命的东西,所以枪很有可能成为救命的那根稻草,摔成什么样都有可能。可能活着谁愿意死?
作为一名龙组成员,李志龙从不相信任何灵异事件,但这次他信了,义无返顾的信了。他认为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是老天要让他活着,让他报仇。所以他没有再犹豫,颤抖的抽出腰中的匕首,割下一具尸体胳膊上的肉,放声大嚼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