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蜕变的钱明光(2 / 3)
“诺!”
在霍去病的调动下,所有的大汉精骑好似吃了兴奋剂一般,提高了自己的速度,大地仿佛刮起了一阵红色的旋风。
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那个第一次骑马的年轻人。
“来,都给老子大声的吼出来,杀匈奴,护大汉!”早操的队列中,张太戍一如往日般,站在士卒之间大声的鼓舞他们的士气。
“杀匈奴,护大汉,喝,喝,喝!”一万八百零一名汉军将士狠狠的喊出了那六个字,手中的长戟大刀,也伴随着每一次的大喝声而用力刺向了正前方。
“杀匈奴,护大汉!”身材修长,古铜皮肤,脸颊消瘦的钱明光站在队列中,和身旁的士卒一般无二的挥舞出了自己手中的环首刀,水灵灵的大眼中爆出了惊人的气势。
张太戍停在了他的身旁,瞧着钱明光那标准的挥刀动作,张大嗓门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声大笑,“看见了没有,小胖不对,明光的动作可以说是你们这些人中最标准的,特么的,一个个不是老兵油子就是在战场上走了几遭的人,怎么连个才刚当了九天的兵的新兵蛋子都不如了,来给老子用点劲,杀匈奴,护大汉!”
“杀匈奴,护大汉!”
钱明光又一次将手中的环首刀狠狠的劈像眼前的空气,九天,连续九天九夜的地狱训练,他蜕尽了自己那一身无用的肥肉,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块块极为发达的健肌,以往那总是充满了颓废的眼神,也变为了如今的神采奕奕,充满自信,对于摆在自己面前所有的难关,他都有自信闯过去。
现在的钱明光与以前的钱小胖,泥云之别,修长的身材,坚毅的脸庞,还有那对早已因肥肉的消失而变大了双眸。
很帅,钱明光以前因为肥胖,所以看不太出他的五官,但当肥肉消失后,一位英武的少年郎出现了。
钱明光很好的继承了自己母亲那柔美的长相,弯弯的长眉,水灵的大眼,高挺的鼻梁,事实上,如果他没有经历这些天的训练和磨难,而是通过节食等方式瘦下来的话,那他一定是一位文质彬彬的美男子,跟英武俩个字挂不上任何关系。
可经历了这九天的严酷训练,用美男子三个字来形容钱明光简直就是在侮辱他,现在的他是一位真正的战士,白皙的皮肤尽皆化为了古铜色,水灵的大眼中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盈盈的杀气,腰板更是好似一柄长枪般高高挺起。
即便他还没有杀过人,可身上的气势,早已能让普通百姓望而生畏,
九天,仅仅九天,这个时间,或许很短,可对于钱明光而言,在这九天里,他几乎是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
二百四十斤的体重,变为了一百四十斤,那一百斤消失的脂肪,见证了他这段日子以来的所有成果
军队,真是一个锻炼人的好地方啊,士卒之间那纯粹的战友情,对于钱小胖也是那般的美好,乃至于他已经下定了决心。
自己一辈子,都要留在大汉,都要留在这些兄弟们的身边。
“打我。”
大军离开长安,第九天的当晚,李田正对钱明光,面无表情的冲他说出了刚刚的那番话。
钱明光穿着那身李田发给他的亲兵甲胄,以前他穿不上,可现在非常贴身。
听到李田的话,钱明光眸光凝重的打量着面前的李田,虽是午夜,但此地乃是大营之内,篝火更是将这里燃烧的好似白昼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