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杀手(3 / 3)
“啪啪啪啪!”从卧室里传来一阵鼓掌声,一个男人走了出来,捡起西装对门外说道:“进来吧!”
凌天推开了门,白色的衬衣袖口还有两道子弹的划痕。凌天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微微一笑:“东城,疯子。”
眼镜男回了个微笑:“南宁,鬼王!”
这个男人竟然是凌天当时在公园里遇到的那个眼镜男!是的,绝对不会错,个子不高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当时记得有个女的要一个小叮当,最后眼镜男也没有套住,反倒是凌天的花式狂秀,把小叮当送给了凌天。
关于这个眼镜男,确实好好得介绍一下,两年前凌天去了趟东城,在路过一个乱坟岗时遇到了这个人,当时这个人已经遍体鳞伤,凌天用灵力看了看,三魂七魄只有半丝残魂还在,这个人顶多活不过今晚,当时凌天心里这么想也并没有出手相救,一日之后,当凌天再次路过那里,没想到这个人还活着,身边几只野狗露出贪婪的目光,凌天停下了脚步,静静的看着。一瞬间,这个将死之人却爆发出凶猛的力量!从大腿外侧抽出两把匕首,疯子一样的冲向了野狗,前一秒还狂吠的野狗,后一秒倒在了血泊中,不断地抽动着,男子终于精疲力竭,最后一丝残魂也飘出体外,凌天飞快的跑了过去,用玉壶将那一丝残魂安放好,背起男子就走。当时的凌天还没有学阴阳秘术,回到房子后,联系爷爷,让爷爷救一救这个人,爷爷无奈,但是心疼孙子,来到东城后,用了一周时间,救活了这个男人,男人醒后当场给爷爷跪下,再三答谢救命之恩。
后来在治疗的过程中,凌天才知道,这个男人真名叫林夕,个子不高,一米七五左右,长相棱角分明,也有几分帅气,与阳光的凌天相比,这个人就是冰冷无比,话不是很多,但是简单的了解中,让凌天大吃一惊。
林夕从小就没有父母,没有家人,从小就被一个卖到金三角去当土匪,后来林夕生了一场怪病,每当病发作的时候,见人就杀,杀到血肉模糊,手法极其残忍。那时候他才八岁,被关进了在金三角的地洞,这一关就是两年,后来被一个神秘的组织带到了另一个地方,开始了他的生涯,杀手。林夕天性冷血,聪慧过人,善于伪装,身手敏捷,短短几年在当地的杀手界已经成名,并且有了一个响亮的外号:疯子。名声大噪并没有让他感到膨胀,因为在他十五岁那年,爱上了一个女孩,他非常非常的爱她,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林夕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可是有一次,他突然发现,女孩用自己的一个鞋子竟然在和别人联系,后来才明白,女孩是个卧底,连同女孩背后的组织,一夜之间,在人间蒸发了,谁都没有问那一晚发生了什么,只记得第二天当地的警方看到成百人的尸体推成山时,无奈的摇了摇头,按火灾爆炸处理吧,后来法医发现,每个人的额头上,竟然都刻着“fz”字样,恐惧弥漫着整个城市,林夕彻底的疯了,他从此再也不愿意相信任何人,任何爱情,他疯狂的接各种任务,后来被组织严重警告,他依旧我行我素,最后,他被开除了。他成了一个雇佣兵,一个冷血的杀手,辗转世界各地,让各地的犯罪大佬都闻风丧胆,自己学习格斗体术,研究火炮枪械,黑客暗语,每个城市因为“fz”字样的出现死亡率大大增加,林夕孤独的过着这一切,双手每天沾染这座城市肮脏的血,苍天弃吾,吾宁成魔!他已经没有心了,有的只是杀!与被杀!
凌天静静的听完这一切,只说了一句话:“你每天面对的是活人被杀死,我每天面对的是死人被分噬”林夕诧异的站起来,透过眼神确认凌天并未说假话,慢慢的了解才明白,原来这个世界上还存在道法学术之人,他不由得摇了摇头:“你和我很像!”
“不,你比我要孤独”
凌天告诉他,如果可以,能成为朋友。林夕拒绝了,他告诉凌天,自己是个杀手,不能有朋友,但是自己的这条命,是他的。
凌天没有说话
余下的时间,凌天一边帮着林夕治病,一边和林夕学习,两个人格斗体术方面相差不多,凌天在力量上更胜一筹,林夕在技巧上占据上风,相互格斗成了两个人的家常便饭。余下的时间,黑客密码,莫斯手语,技侦定位,刑侦跟踪,只要是各种手段,凌天都去学习,林夕发现凌天不仅聪慧过人,而且天赋异禀,打心里佩服。
后来当凌天在游乐场里看到林夕的时候,已经明白怎么做了,小叮当在第三排第四个,整个游乐场立体看过来,三排四列的交点正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卫生间,进了卫生间,凌天在抽水桶的盖子里找到了一张纸条:“我回来了,疯子。”
烧了纸条,凌天微微一笑,想起当时分别的时候,林夕站在人群中,大声的喊自己的名字:“凌天,等你有一天,能够自己出来闯荡,我林夕,愿陪你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杀下半壁江山!”
“蛰龙已惊眠,一啸动千山!待到他日鹰展翅,我必化龙啸九天!两年后,你来找我”
“两年之约”
“一言为定”
我回来了,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