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以德服人,以力服马(1 / 2)
乌显乌解看得目瞪口呆,神色之难堪、之复杂,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他们刚到江宁,对孔晟没有太深入的了解,眼见孔晟一介文士少年,竟然真的跟传闻中的一样神力惊人,差点没惊掉两双眼球。
两人在军中也算是孔武有力、武力值相当高了,可在孔晟的神力面前,他们却狗屁都不是。这少年郎如此神勇过人,怕真有当年卫怀王李玄霸的风范,若是在军中,必有万夫不当之勇。
乌显倒吸一口凉气。他震惊的目光从孔晟斜插在背上的那柄长剑转移到孔晟的面孔上,心头暗暗凛然:原来这孔家少年不仅文采过人,还真的身怀绝技武功,难怪他敢孤身一人赴河南道上任啊!
乌氏兄弟再次望向孔晟的目光自是不同,不由都生出了几分敬畏。
对于他们这种粗狂傲慢的御林军底层军官来说,所谓的诗文绝世其实一文不值,那些舞文弄墨的风雅事儿、那种趾高气扬的文人墨客,他们根本看不起更懒得理会,但一个少年文士能在力量上完胜他们,这远远比做多少首传世诗文都来得震动内心!
孔晟站在台阶上,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淡然一笑:“好了,诸位牵马进来歇息吧,吃点东西,小寐几个时辰,天亮好继续赶路!”
孔晟率先走进破庙,追风轻轻嘶鸣一声,突然如同一道白色的闪电窜了进去,竟然径自冲到庙堂外的透风撒气的回廊上,大刺刺地卧了下去,骄傲的一丛马尾百无聊赖地翘着、摇动着。
见这马如此,孔晟哈哈大笑。
穆长风则有些艳羡地望着追风赞道:“公子这匹白马,真是突厥宝马中罕见的万里神驹,不仅体力与速度惊人,还通晓人气,着实让人羡慕。”
孔晟笑着走过去,探手在追风丰腴的马臀上狠狠拍了一记,“这马是还不错,但就是一身臭毛病,就不能给它好脸色看,否则就要惯得翘尾巴!”
说着,孔晟冷冷地斥责一声:“你这厮给我把尾巴夹紧,深更半夜的,你骄傲个锤子!”
追风闻言打了一个畏惧郁闷的响鼻,然后垂下骄傲的头颅,马尾也顺溜下来老老实实夹在了股-沟中,这种近乎人性化的神态表现,看得穆长风呆了呆,良久才道:“公子,这可是良驹宝马,你竟然对他使用蛮力?我的天啊,真是暴敛天物!”
若是旁人得了这种宝马,一定宝贝得不得了,好吃好喝好言好色地伺候着,以培养感情为第一要务,所谓以德服人也要以德服马。但孔晟却反其道而行之,追求的是以力服马,完全通过强大的力量来压得宝马“心服口服”,或者不敢不服。
傻子都能看得出来,追风对它的主人怀有根深蒂固的畏惧之心,看来平时孔晟就没少“折腾”它。说来也是,越是良驹脾气就越大,如果不是让孔晟一开始给“打”怕了,追风怕还不是这么老实服帖。
走常规路线与坐骑建立感情,不是不可以,但是费时费力,孔晟偏偏就没有那个时间。耐心他有的是,但时间耗不起。因此,就独辟蹊径,剑走偏锋。不过,从现在的效果来看,还是蛮不错的。
怕归怕,但追风对孔晟的“感情”还是有的。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与马迟早会建立起生死与共荣辱与共的共存关系。
最重要的是,孔晟在内心里将追风作为朋友来看待。在以力服马的表象背后,是对追风无微不至的照顾,在这一点上,追风纵然是一匹马,也感同身受了。宝马之所以是宝马,就在于宝马拥有普通马没有的灵气慧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