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就是哥谭(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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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我都知道,如果我愿意,在他瞄准我之前,我可以杀他十次。
既然他连死都毫不在乎,那我又何必在乎一把枪呢?”
话音落下,秃头老板收回手枪,重新拿起报纸观看起来。
今天的报纸让他咋舌,布鲁斯·韦恩居然在时隔多年之后,重新回到了这座城市。
提起这个名姓,秃头老板的视线仿佛穿过墙壁,落在哥谭市中心最为高耸的建筑物上。
那座建筑叫韦恩塔,就像哥谭也可以叫韦恩城一样。
这里是韦恩的哥谭!
哥谭的皇帝回来了!
……
离开枪店的唐顿皱了皱眉,阴沉的天气和暴雨让他看不清远方街道上的招牌。
哥谭总是被阴云笼罩,典型的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唐顿不喜欢这里,可哥谭似乎喜欢他。
今天上午,唐顿还在老家张罗他刚盘下来的社区超市,同样是个雷雨天,正摆货的唐顿在一声炸雷中穿越到这。
因为知道哥谭的危险,穿越后的唐顿立马寻求出路,他先调查了他所处的时代。
当他发觉这里的报纸上还没有蝙蝠侠,超人,闪电侠等一系列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以后,唐顿立马有了主意。
他买好了通往大都会的车票。
即便哥谭是唐顿穿越后的第一个落脚点,他也不想在这座城市多待,和哥谭比起来,没有超人的大都会要安全多了。
只要先在大都会待上几天,接着转到华盛顿,他就能安全整整几年。
等到华盛顿也不安全了,他就移民到瑞士之类没什么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的国家去。
他想的挺好,可他刚坐上通往大都会的客车,这辆车就被哥谭黑帮之间的枪战波及,唐顿原本的外套也在车辆的爆炸中牺牲了。
当然,牺牲的还有他本人。
哥谭不愧是哥谭,仅仅一个上午,唐顿就已经尝到了死亡的滋味儿。
至于现在,就像他说的那样,杀不死他的只会让他更强大,而杀死过他的,则会让他空前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