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3 / 4)
因为加了装饰和笔尖,羽毛笔不再是轻飘飘的,入手还有种沉甸甸的,给裴清一种拿着钢笔的感觉,在纸上试着写了写,裴清发现加上笔尖后的好处。
比之前书写起来更加的丝滑,也不容易钩破纸张,出墨也更均匀。
赏赐下来的羽毛笔自然是要用的,哪怕有大臣用过之后觉得不如毛笔,可这可是皇帝赏赐的,怎么着也得用一段时间,而用着用着,不少人就发现羽毛笔的好处——简单方便。
在需要速记的时候,用羽毛笔比毛笔快多了,而且羽毛笔还很方便带着,要用的时候蘸一蘸墨水就能用,除了字不如毛笔写得好看。
可问题是,在需要速记的时候,基本是给自己看,给别人看的时候可以慢条斯理的抄录。
而随着书写的增加,也有人发现了羽毛笔的另一个缺点,那就是太容易磨损,比毛笔磨损得快多了。
大理寺卿看着手中这支用得差不多了的羽毛笔,叹了口气,只能再换一支。
这羽毛笔对他这种写字多的人来说太省事了,就是写字多,磨损也快,陛下赏赐的一盒羽毛笔看着不少,但算下磨损,居然不算多了,必须得考虑去工部订购新羽毛笔备用。
大理寺卿正叹气呢,忽然注意到谢云煜手中的羽毛笔似乎一直没有变动,好像还是之前那支。
“希兰,你这支羽毛笔怎么还没磨损?”大理寺卿疑惑。
“林公,用这带了青铜笔尖的就不易磨损了。”谢云煜解释道。
大理寺卿收到的那盒羽毛笔里也有一支带着青铜笔尖的,只是他下意识想着先用差点的,然后再去用好的,好东西留在后头,况且一盒笔里就这么一支不同的,他还想着珍藏。
可听谢云煜这么一说后,大理寺卿也拿出带笔尖的羽毛笔,肉痛地试用了下,本来还心痛不能再珍藏,可是这一用,他就有点停不下来了。
笔尖更顺滑好用,而且因为笔尖重,笔也更稳当了。
大理寺卿多写了一会,暗自后悔之前没有用,早用早享受上了。
大理寺卿后悔完,在发现其他受赏之人也没有用上笔尖时,巴巴地给人说这笔尖的好处,然后就看着对方试用过后的懊悔表情。
而被他这么一宣传,本来笔尖只是因为受赏的人少才被追捧,而体会到了羽毛笔好处后,得知笔尖可以让羽毛笔更好用,追捧的人也就更多了,热度也更高。
只是笔尖纯靠工匠手工打磨,而且打磨出来的次品率还很高,一天也产不了多少笔尖,想要的人又太多了,以至于工部尚书发现自己的人缘变好了,来套近乎的也多了,只是最后的目的都是讨要笔尖。
可是皇帝那边赏赐用掉大部分,剩下的笔尖也不多了,工部尚书哪里有多余的给别人。
再说,讨要的人也太多了,给谁不给谁都得罪人,还不如都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