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新西兰(2 / 10)
官方语言:英语、毛利语
国际电话区号:+64
货币:新西兰元(nzd)
国际域名缩写:.nz
时区:utc+12(夏时制:utc+13)
道路通行:靠左驾驶
政治体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国花:银蕨
国鸟:鹬鸵
中央银行:新西兰储备银行
别称:纽西兰
最大城市:奥克兰
人类发展指数:0.919(世界第6,极高,2013年)
历史沿革:
公元10世纪,来自库克群岛和塔希蒂的波利尼西亚航海家乘坐独木舟来到新西兰。到公元12世纪,全国受青睐的地区已分布了许多定居点;1350年起,毛利人在新西兰定居。
1642年,荷兰航海家阿贝尔·扬松·塔斯曼在远洋冒险中发现新西兰的西海岸区,但在企图登陆时遭到毛利人的攻击而迅速离去,但他以荷兰一个地区的名字命名这块土地为(nieuwzealand),他绘制了部分西海岸地区的地图,但并未在此登陆;1769年至1777年,英国库克船长先后5次到新西兰。
1769年,英国海军舰长詹姆斯·库克及其船员成为首先踏足新西兰土地的欧洲人,随后,捕捞海豹和鲸鱼的人们也来到这里,传教士也很快接踵而来,定居点开始逐渐建立起来了。后英国向新西兰大批移民并宣布占领。
1840年2月6日,英国迫使毛利人族长签订《威坦哲条约》,1856年,新西兰成为英国的自治殖民地,1907年成为自治区,到了1947年完全独立。
到1840年,新西兰估计毛利人口为10万人,大约2000名欧洲定居者(毛利人称其为pakeha,白人)分布在沿海地区,新西兰那时没有全国政府或全国领导人,毛利人和白人团体请求英国提供某些保护以及法律和秩序;1840年2月6日,毛利人和英国王室在岛屿湾的怀唐伊镇签署了《怀唐伊条约》,该条约使新西兰成为王室属的一个殖民地,这个条约被认为是新西兰的建国文件,该条约使早期开拓者有权在新西兰定居并允诺毛利人按其意愿继续拥有他们的土地、森林和渔业,该条约说明毛利人将对土地及生活方式自己做出决定,并答应建立一个政府,使全体人民过上和平法制的生活,该条约亦确立了新西兰人享有英国公民的权利,该条约仍然是“现行文”,且是新西兰涉及民族关系方面很具争议的话题。此条约签署后,更多的人开始来到这里定居,多数人去南部岛定居,那里的土地适合耕作,在奥塔哥和西海岸地区还发现了金矿。
19世纪,来北岛居住的人多于南部,到19世纪80年代,全国人口增加到20万,并开始建设铁路和公路,定居者建立了农场已经成为新西兰经济的支柱,1893年,新西兰成为第一个赋予妇女选举权的国家,当时,英国仍然是新西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经常被喻为“家乡”。
1907年独立,成为英国自治领,政治、经济、外交受英国控制。成千上万的新西兰人代表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到1918年,有一半的参战者死于战争或在战争中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