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权利义务(1 / 4)
第一章权利义务()
我叫张路易,自幼家贫、父母离异。在这个人与人之间毫无信任、彼此冷酷对待的年代,在这个无利不往的国家,我就是一个悲剧。在度过了二十一年充斥着谎言与荒谬的人生后,我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是,这一世最后的悲剧却来得那么突然。
二十一岁,再过一年就是那该死的2012,不过,无论玛雅人留下的是预言还是谎言,这都和我无关了。今天,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2012来了。
刚刚考出驾照,就兴奋地借了朋友的车游转了整座城市。当然,借车并非是无偿的,朋友答应借车的条件,是必须在还回去的时候,加送一缸满满的汽油。虽然现在油价很贵,但我并没有拒绝。相比起一辆车,一缸汽油我还是能够负担得起的。
可是,谁又能够想到,我的2012就在加油站中发生了。
或许是一个疯子,或许是一个神经病。现在这个世道,疯子和神经病并非全在疯人院里,疯人院里也并非全是疯子和神经病。有些正常人一夜之间便会变成疯子和神经病,有些疯子和神经病也会在一夜之间变回正常人。
总之,有一个人引爆了加油站。
在爆炸声想起前,那个人喊了一声“该死的油价”,然后,只听“轰隆”的一声,滚滚热浪扑面袭来。
在热浪之后,随后袭来的是强大的冲击波。
“oh,god!”下意识地喊了一声后,我便没有了任何意识。
我死了,在这种爆炸之中,不可能有人还活着。不过,告知我这个事实的人……哦,对不起,他不是人,没有一个人会说上帝是人,无论他是否是基督徒。
上帝就在面前。我悲伤、痛苦,也庆幸。
悲伤、痛苦的是,我的生命只有短短的21年。在这21年中,除了读书、考试外,没有经历过其他,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没有女友。本想着能在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个贴心知己,但现在却不可能实现了;庆幸的是,我见到了上帝,这意味着能上天堂了。虽然基督什么的,根本不明白是个什么东西。
上帝长什么样子?
无形无体!只看见一团光影,一团散发着很柔和、很温暖的白色光芒的光影。
我见上帝没有继续说话,便开口问道:“上帝,我既然死了,那么能上天堂吗?”
上帝答道:“可以,我的孩子。虽然你一生的二十一年都没有信仰我,但是你却在最后一刻喊了我的名字。我的孩子,我宽恕你的过往,我接受你为我的子民。你当然可以上天堂,因为我对我所有的子民都是公平的。”
听完上帝的这一段话,我暗自苦笑着,心想道:“想不到是那一声god让我来到这里了!”
god不过是二十一世纪的一句吐槽,上帝也真是……我无语了。
没有想到,二十多年的苦日子,居然在死之前搭上了上帝的马车,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傻人有傻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