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六十三章 天下归心(1 / 4)
天子在太后面前这一番肺腑之言,令太后不由失语,似被天子说服了。
但这时在太后身旁的高公公却慌了,连忙道:“陛下与三位辅臣,有句话老奴不得不讲。”
“昔日桃应问孟子,舜为天子,瞽瞍杀人如何?孟子说,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太后终于是陛下的生母,潞王是天子之亲弟,我大明乃以孝悌治天下,人伦大于法理,子岂能斥母之过?如此不可为天下表率?”
高公公说的意思,太后,潞王,虽然有过错,但儒家传统是亲亲相隐,子隐父,父隐子。
以往有人问孟子,舜为天子,他爹杀人怎么办?孟子就说,舜要弃天下如敝,背着他父亲跑到国家管不到的地方。
若要依大臣所请,将潞王大婚之费减去三分之二,不等于是太后与潞王承认自己错吗?哪里有儿子逼着母亲和弟弟承认错误的道理?这一番话,在法家眼底简直大逆不道,但在古人眼底就是政治正确。儒家就是伦理是大于法治!
但是张四维,申时行却对此嗤之以鼻。他们身为读书人,科举的题目来来去去考得就是这些。
经历过无数科场考试的读书人对孔孟之道都有一套有利于考试答案,或者是有利于自己的辩解。
高公公以为儒家的大义,能难住申时行,张四维,但这对他们而言,真是小儿科。
张四维想也不想地道:“徐元庆手刃父仇,柳宗元曾道,若徐元庆之父若真枉法,乃其死于法,而非死于吏。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故而可照古人先例为之,削潞王大婚之用,乃是太后体恤百官,百姓,此乃美名,何曾有过。”
武则天当朝时,徐元庆之父为官员所杀,后徐元庆杀此官,手刃父仇后,向官府自首。
当时为亲报仇,乃儒家之义,官员们一致认为要放徐元庆,赦他无罪。但最后武则天的做法,是杀了徐元庆,再对于他的孝道进行表彰。
此事传到后来柳宗元耳里,说这不对,徐元庆其父若是枉法而被杀,那不是死于官员手中,而是死在国法手中。徐元庆杀官乃藐视国法,当然该杀,而且也不能表彰。
下面同理可证,不是天子要向天下告之太后,潞王过错,而是百官向太后请求减免潞王大婚之用,太后体恤万民故而答应了。
张四维说完,高公公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自己一个太监和张四维这样翰林出身,经史烂熟胸中的首辅辩礼,那简直是不自量力。
高公公自知说不过张四维,对太后梗咽道:“太后,老奴无能。”
李太后双目一闭,陡然头一晕,侧栽在坐榻上,凤钗步摇一阵乱颤。
“太后,太后。”高公公等服侍太监一并哭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