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三十七章 排衙(1 / 4)
陈济川从林延潮这接过单子后,去周通判那清点,照着单子拿钱。
忙碌了一通后,周通判奉上的私财可是不少,换算了下足足六千多两银子。
一二十年为官积攒下这身家,还算是可以了。
陈济川将银子运回同知署,按照比例三七分账。
七自是划进河工的账面上,这是明账,每年藩司都要核对,或者应对上面临时派人查账。三分不是纳入林延潮自己的腰包,而划入同知署自己的私账,也就是暗账。
说是暗账,其实也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
古代时大户人家交代家里的管事或亲戚办事,一般钱给个差不多,拨出个预算部分,都不给他们将报酬。
下面的人怎么办?都是将预算用足,然后赚取一部分回扣。成为一个默契,大户人家就算知道了不会计较。
而到了官府这边,朝廷差下面办事怎么办?
比如河道衙门,朝廷只任命了河道总督一个人,其余官员一概不任命。所以河道总督只能自己去征辟。
河道总督下面师爷办事听差随从少说几百号人,这些人的薪酬,还有河道衙门的办公经费,这笔钱让河道总督自己一个人出?
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就算河道总督是正二品大员,但他官俸,要维持二品大员的排场,自己吃穿用度都不一定够。
所以河道总督唯有从朝廷下拨的河工公款里截留一部分自己用,付手下开支,办公经费,以及留一部分应急他用。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官场上银子从上拨付到下截留成风的缘故,其中很大是贪污,但不完全是贪污。
林延潮的同知署,分厅视事后也是如此。
以大明朝对下面的官员一贯抠门的尿性,府衙拨付的办公经费,明显不足,还有自己下面官吏都在衙门做事,仅靠朝廷的俸禄维持不了体面。
修河筑堤乃河工署头等大事,民役可以去民间征集。
但通晓河事筑堤的经年河工,这等技术性人才,林延潮就要去民间雇佣,还有衙门里熟手书办,以及下派差役。
这些人都不在朝廷的编制内,也就是传说中的非经制吏,他们的薪俸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