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三封奏疏,宰相问询(1 / 2)
次日,武部收到了薛侨的三封奏疏!
臣侨奏:
河东道诸军,岢岚军屯千人。千人之中,未经战事七年者五百人,守军城之中,年费军饷六千石、绢帛三千五百匹。历年经秋防、奚、契丹战者五百人,称选骑,战力尤佳。
此五百人取诸凌、武、李、崔、薛、卢、王、柳、齐九坞,军马自给、甲胄自具、槊剑自齐,朝廷无兵饷之耗,而得精骑五百,战马两千五百匹。
去岁选骑四百七十五人调檀州、师州,斩敌各二千三百余级、一千六百余级,只损没十骑、伤二十余,可称劲卒。臣窃居岢岚军使,欲善砺其锋,又恐其势不可久,何者?
选骑之精在三:曰严核其入,曰授之牧林,曰守其宗庙。
每岁春秋二选,苛察武艺,准入之难,尤过武举,是当因袭其故而务求公平也。前去两岁,春秋两试暗藏龌龊,人心不平,各家遽怀内斗之念,此臣恐其势不可久一也。
战马得一,而费养之三,以替年齿。征战所耗、载辎之用,又需两匹,故求牧场之广而授选骑。五百精骑需费养马二千五百匹,匹马食草五十亩,共计十二万五千亩。
冬春草枯,精干料所耗,匹马年计七千余钱,选骑每户年费三万五千钱,费养之资,需养羊三十可抵。故又需养羊万五千,食草二十亩计,共三十万亩。
是故选骑五百,所需牧场共四十二万五千亩。而岢岚军辖九坞之地,牧场仅止三十万亩,故选骑日苦而马日少,此臣恐其势不可久二也。
天下坞堡林立,立于边塞者可当军城之用,足以守兵万人,而不费朝廷分毫,圣心烛照,无需拆毁,此已有定议,毋庸赘言。而前军使姜曲,挟持私念,散谣言于九坞,曰坞堡将毁,实欲独占之。人心各异,惶惶难立,畏宗庙毁弃,此臣恐其势不可久三也。
臣既忝岢岚军使,察其弊端,更奏如下:
准臣改革军制,遣散守城五百兵募,皆用选骑,严核其入,渐编满千人。则岢岚军强,而无费朝廷军饷之耗。
准臣设参军职,以奖檀州、师州之将,又兼统岢岚军各曹判事,另有本奏。
准臣兼领神武县营田事。朔州神武关南,山林密布、地倾难垦,户不过三百五十,而牧场尤丰。此岢岚军所急而朔州所缓也。
准臣奉命抚诸九坞,言坞堡不弃,宗庙尽存,则人心定矣。人心定,则选骑可战,岢岚军幸甚。
臣侨奏:
岢岚军前已设军使、副使各一,仓曹、胄曹、兵曹各一,无赘言矣。
臣窃观岢岚军事,医官不精、城防河防不固、行军营房不检、功赏不细,奏设功曹参军一,管医药、城防、河防、行军、功录之事。
臣窃观九坞户籍,其生没不册、户税不察、牧场山林田垦不计,奏设户曹参军,管户籍、户税、地税、牧林地分配之事。
臣窃观选骑选核,准入舞弊、操练不考、监狱杂乱、司法不一,奏设法曹参军,管选骑考核、军法、司法、监狱之事。
臣窃观岢岚军城,文书阙失、各册毁尽、殊少教化,奏设录事参军,管理文书、造册、教化之事。
臣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