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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三人在餐厅碰头。
姜辞到的最晚,落座后像一具木偶,头发凌乱,目光呆滞。
边骋扫一眼她素面朝天的脸,到底年轻,不化妆也耐看,就是眼睛有些浮肿,眼下有淡淡的乌青。他问她:“没睡好?”
姜辞昨夜失眠,干脆爬起来画建筑草图,一画就画到早上六点。她揉了揉乱发,趴在餐桌上有气无力的,“今天也不用应付帅哥,懒得化妆了,丑你们俩也受着吧。”
嘴真够损的。边骋这是第二回被她划分到“非帅哥行列”了。暗暗想,这姑娘可能也就这点儿审美了。
姜辞算不上是拔尖的美人儿,也不太爱美爱打扮,可要是把她往美人堆里放,她似乎也能出挑。可能是因为她穿衣风格自成一派,也可能是她身上那份做什么都不费劲的气质,总之她是个别致的姑娘。
她头发又厚又长,趴在那儿像个拖把。边策放了杯牛奶在“拖把”面前。
姜辞把头放正,下巴抵在餐桌上,“其实我不喜欢喝牛奶。”话落她觉得自己昨晚也太不敏锐了,他给她倒牛奶,那不就代表没那个意思嘛。谁会在开始前让人家姑娘喝牛奶?
“那你想喝什么?我去帮你拿。”边骋问。
姜辞摇摇头,说没胃口,什么都不想喝,什么也不想吃,又说:“你们俩别对我太好,我是个白眼狼,没有心的。”
“是嘛,那你见过真正的猎人吗?”
二人插科打诨,时间浪费了,她还是一口没吃。边策今天也没什么胃口,听得不耐烦了,起身先走,“边骋开姜辞的车吧。”
边骋叫住他:“我开不惯她的车。”
姜辞:“我自己开吧。”
“别了吧,你这一晚上没睡,哪儿有精神。让我哥开。”
商量完之后,见姜辞还赖在餐椅上不挪窝,边策朝她歪一下头:“你要想多玩儿一天也行。”
姜辞立刻站起来:“不了不了,这儿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边策看着“拖把”立起来,利落地取下手腕上的皮筋,把长发扎成个松散的丸子。她今天穿白色的短衫和黑色的牛仔外套,露了一截雪白腰线出来,除此之外,全身上下最打眼的就是她的腰带,色彩丰富却不落俗,一看就是手工做的。她的穿搭总是在细节处表达个性。
其实哪儿有姑娘不爱美,她只是审美别具一格,不喜欢穿看起来特费劲的衣服。
去停车场的路上,姜辞连打了三个哈欠,重复了两遍“让您开车我怎么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