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取名黑风(1 / 3)
原本狗熊吃的不过是玉米啊,蜂蜜啊这些,但是狗熊天生也是杂食性动物,这化丹之后,人肉似乎是一种大补之物。人类,由女娲娘娘用泥土所化,天身具备天地灵气,五行之体,得到上天眷顾,远比这些妖怪更容易修炼。吃人肉,让这些妖怪修炼能够更快一些。就如同人类炼丹来提升修炼一般。孙凌虽然化丹,但是兔子,本身是素食主义,而且元神是人,所以没什么感觉。但这熊怪想吃人的感觉却特别强盛。
所以,孙凌能跑,但这山下的村庄却跑不了,那些村民可就要落入这熊怪的口中,成为腹中餐了。孙凌自然不能让这情况发生。
但怎么对付这熊怪呢?孙凌脑海里一阵计量。现在的关键是不能破防,金剑虽然锐利,却不能破防。单一的金毫毛无法破防,就只能两者合并了。
孙凌脑海里念头一生,其中一根金毫毛化为一张金弓,另外一根则幻化为一支金色弓箭。
弓弦拉开到极限,弓箭瞄准熊怪大脑。妖气大涨,一股锐利之意,弥漫深山。
“嗷呜~~~”熊怪也感受到弓箭的威力,眼神变得畏惧起来,双掌护住脑袋,拼命的躲闪着弓箭。但熊怪本就笨拙,而这弓箭乃是金毫毛所化,转动极为灵巧。
“着!”孙凌一声大喝,金色弓箭‘嗖’的一声,便消失不见。
只听得一声惨嚎,熊怪双掌被射了个窟窿,金色弓箭扎着熊掌上,鲜血如泉涌般流了下来。
“嗷呜!”这熊怪也是狠角色,见孙凌手中只剩弓,没有箭,顿时要扑上来。
“收!”但是,孙凌只是轻唤一声,扎在熊掌上的金色弓箭重新飞回到金色弓弦之上,再次对准熊怪。
“嗷呜~~”这次熊怪怕了。刚才那一下,自己熊掌就被扎了个透心凉,这要再来一次,那可就完蛋了。生死关头,怎么办?
金色弓弦再次拉满到极限,就要射出。
这时,熊怪扑通一声,朝孙凌跪了下来,连连磕头,脑海里神念冒出,愿意拜孙凌为大哥,从此生死与共,唯命是从。
孙凌愣住了。这还是熊怪么,居然打不赢,就要结拜,这也太精明了。这简直比兔子还精。我呸,比狐狸还精!自己现在是兔子,那以后决不能再说什么兔子的话。孙凌碎碎念着。
不过这饶不饶过这熊怪呢?孙凌思索半天。
孙凌这边思索,那熊怪全身是汗如雨下。它好不容易一次意外觉醒智力,开始修炼,经过十余年修炼,总算能够凝练妖丹,开启妖道之路,要是就此死了,太过可惜。因此,在察觉到自己可能死在这兔子手上后,熊怪便决定磕头求饶。反正妖怪嘛,刚刚开化脑域,也不懂什么礼义廉耻。只要不死,那就是好的。而且孙凌这兔子,虽然看上去弱小,但那法宝却着实厉害。
熊怪隐约知道,但凡只要有法宝的妖怪,那都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妖怪。自己没法宝,那就不如这兔子。拜其为大哥,不耻辱。只是不知道,这兔子大哥是否会收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