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巧遇许大美人(1 / 4)
许轶初的确是个身材很架衣服的大美人儿,什么衣服穿到她的身上都显得特别的合体也特别的漂亮衬人。
但她始终不大喜欢穿军装,总是习惯她自己那身有代表性的便装。
这次,她从西安上车,也穿的是便装,不过是稍微有了点变化,因为她竟然穿上了高跟鞋。
以往只有在办公室里办公的时候许轶初才穿高跟鞋,所以她拥有的高跟鞋并不多,别人讨好送她的她一般都会随手再送给别的女伴,尤其是身边的副官贺倩。由于她俩的脚尺码都一样都是三十八码的,所以许轶初的鞋给她穿那是再合适不过了,这样弄的贺倩高跟鞋都穿不过来了。
原来许轶初都穿她那双浅棕黄色的野外作业短靴,这几乎就是她的身份象征了,这次人家三合的少数民族的群众见她非走不可,便集体出面请她留下一套完整的服装以便供奉,许轶初没办法也没合适的理由,就只好把棕色皮夹克,灰色长裤和脚上的那双野外作业靴都留给了他们。
正逢云南省主席兼绥靖区司令龙云又送了她一双美国产的黑色敞口小中跟小尖头的漂亮皮鞋,她便穿在了脚上。
许轶初在昆明的商场里买了一件棕色进口咔叽布带铜纽扣的夹克,买了条藏青的咔叽布长裤,裤子是大裤脚的,她本意还是不象让男人看她的脚,但没想到穿上后脚上的小中跟皮鞋的尖头只露出了尖头的部分,一走路裤脚一甩,也会时隐使现出少部分的肉色丝袜的脚面不停的显露出来,反到更显让人觉得性感万分了。
她的脖子上那条黄绿相间的长丝巾依旧洒脱的挂在脖子上似系非系的,把她整个人的高雅气质烘托到了顶峰。
巧的是列车出了西安过了渭南时正值中午,她一行人在餐车上遇见了北平的老熟人,军统北平大站的站长余怀庆。
余怀庆是到西安参加保密局在西安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的,会议是由毛人凤亲自主持的,内容主要是要做好国共彻底决裂后对地下党进行大清剿行动的准备,等于是一个战前动员会议。
会还没结束,北平那边就出了拘留傅作义将军女儿傅冬菊的事件,闹的傅将军很有意见,于是毛人凤就让余怀庆先赶回北平处理此事去的。
余怀庆也没想到会在火车上巧遇了许轶初。
余怀庆第一次到许轶初还是在她和力坚的婚礼上,当时他就被许轶初过人的气质和眉毛迷的回到家就了起来。当时他是想去看看力坚的老婆,这个被神话了的美人到底是不是名副其实,结果一下染上了相思病。
余怀庆的老婆和军统小白脸力坚通奸的丑事败露之后,他也教训了力坚几次,弄得力坚看到他就腿上打抖战栗不已的。
力坚“娶”了许轶初之后,弄得余怀庆是嫉妒的夜夜不能成眠。再后来他常常单独的找力坚谈话,在有意无意之中老是把话题引到许轶初身上来,并且常问到他极为的问题上去。诸如许轶初的胸部是否很丰满,大腿是不是很白,脚是不是特别秀气之类的,这让力坚是极为难堪。他搞过上司的老婆,现在上司又追问他这些他又不得不回答,于是就编造了一套谎话对付,结果是漏洞百出,一下就被余怀庆看出了破绽。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力坚只好坦白说因为婚前自己在外寻花问柳的丑事被许轶初知道了,因此她根本没和他发生过关系,他们的结婚只不过成了为应酬双方父母做的假样子罢了。
“哈哈哈哈。”
余怀庆当时突然感到十分欣慰似的笑了。
他对力坚说:“你小子也真够背时的了,最起码也要摸摸许丫头超级漂亮的小骚脚啊,她可是全国首屈一指的第一大美脚美人啊,那脚丫子肯定骚的没命的吧?不过你小子至少还饱过了眼福,据说能看见过她的光脚丫子的人没几个那。”
力坚脸皮倒也很厚,他不仅不护着自己的“老婆”,还相反得有些洋洋得意。
他回答道:“这倒是的,结婚那天晚上我是见过我老婆的脚,真的让我很兴奋哦,细细巧巧的,不胖不瘦,五个脚趾头排成了一个超级完美的锐角三角形,真是太漂亮了,难怪她从来不让人看那,那谁看了谁都想着要去对她犯罪那。”
余怀庆说:“娘的,你小子真有福气。要说也真他妈的奇了,以前封建社会果小脚叫做三寸金莲,孙大总统推翻了满清王朝后妇女也解放了,这一不裹脚才发现了女人的更漂亮了。”
力坚说:“站座说的极是,当时满清的留学生去了欧洲之后,才知道人家的洋女人靠着高跟鞋把个身材衬的是妖娆无比。到后来,自从三十年代欧美把高跟鞋传进了中国之后,咱东方的女人一穿上也变的典雅高贵了起来。不是日本人后来打进中国的话,那现在的恋脚恋鞋的风气早在那时候就得风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