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你个吃不起饭的家伙敢敲诈我?(1 / 5)
“我要钱?呵呵。”
徐长生冷笑出声。
“既然你是这样认为的,我也懒得跟你废话,第一,全额给我退款。”
“第二,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你应该支付我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
“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应计为1000元赔偿,现在你听明白了吗?赔钱!”
徐长生最近可谓是熟读各种法律条例。
因此面对眼下的情况,他瞬间就能找到最合适的法律条款。
然而面对他的合理要求。
那头的老板娘却是惊叫一声。
“你说啥?你点我家一份外卖,让我退钱就算了,还让我赔你1000块钱?你是不是疯了啊?你这都是敲诈勒索了吧!信不信我去告你?!”
徐长生翻了个白眼:“说你是蠢的你还不乐意,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才算达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懂不懂啊?”
“而且我这是合理合法的要求赔偿,还有,你难道是听不懂人话吗?”
“我刚才说的法律条文,你是当做耳旁风,直接就吹过去了?”
“我就把话放在这儿了,不赔钱,你就等着我投诉你去,我会追责到底!听到了吗?重申一遍,我没有在开玩笑!”
老板娘声音中带着不屑。
“随你吧,你个敲诈人的傻叉,吃不起饭的玩意,穷比!”
“听你声音应该岁数不大吧?少搞这些歪门邪道!好好找个班,进个厂,去拧螺丝吧!”
“还敲诈到我头上来了?谁给你的胆子啊?你知道我是谁吗?还要投诉?去啊!你爱怎么投诉怎么投诉去!我怕你投诉?有本事你就去给差评!脑残!”
嘟的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