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楔子——末日狂欢(1 / 2)
2012年12月31号,传说中的世界末日,乌云盖顶,天像是破了一个窟窿似的下着瓢泼大雨,首都北京晚上的灯光虽然璀璨,在这样的时刻,却也显得迷蒙惨淡,好像透着一丝丝的诡异和不详。
三四环之间的朝阳区某花园小区内,陈金正躺在开着暖气,温暖如春的卧室里,手里拿着一本黄易大师的暖色作品《覆雨翻云》在津津有味的翻阅着,间或啧啧有声,不知是惊叹还是羡慕。
房间里的陈设简单而温馨,当然,也可以说是穷酸,谁叫陈金没钱呢,买这个房子还是东凑西凑的,省衣节食了不少日子,图的就是在北京有个窝,不但说出去有点面子,重要的是可以偶尔接父母来这边度度假,让他们安心一点——天下父母心,谁不想自己的儿女好呢。
沙沙的拉门声响起,主卧室旁边的浴室门打开了,一个娇俏可爱的美少女从浴室里走出来,穿着一件刚刚盖过臀部的宽大白色t恤,里面好像什么都没有,一双白生生闪着晶莹光泽的大长腿在空气中散发着迷人的风情,
看到陈金在看书,可爱的美少女嘟起了嘴,娇嗔一声,“喂,大叔,你怎么又在看那破书啊?”
陈金其实不算大,才三十一岁而已,他是重庆人,作为北漂一族,他的际遇不算好,一直在所谓的娱乐圈里混,不温不火的,跟他的老乡超级大腕陈坤相差有十万八千里之多,虽然陈坤的家江北区和他的家渝中区相差并没那么远。
当然,这也与他的能力有关,他唯一的优点就是有一张和陈坤一样俊俏的脸蛋,也就是俗话说的小白脸,其他的比如演技和唱功都算是凑合。可小白脸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
不说混吃等死,反正前途渺茫,小说作为一种廉价的,陈金可以消费得起的消遣带给他不少的轻松时光,尤其是黄易大师的暖色调玄幻更是他的最爱。
眼前的美少女叫做张小莫,刚刚十八岁,家境殷实,性格却相当叛逆,别看她现在一副清水出芙蓉的模样,这是在沐浴后,如果是在外面,特别是在娱乐场所里,这丫头身上的妆容能够把还算审美正常的陈金吓一跳。
不知道是偶像崇拜还是喜欢上了陈金的那张熟透了却又俊俏的脸蛋,在陈金和狐朋狗友们去娱乐场所里瞎混时碰到了同样和狐朋狗友们出来混的张小莫。
张小莫对这厮一见钟情,可那天她的妆容就是能够吓人的那一种,直到陈金见到张小莫清汤寡水的面容,两个人才迅速的成了蜜里调油。
娱乐圈里的百人斩和千人斩太多,其中冠希哥就是很好的例子,不过这厮不小心暴露了而已。
陈金虽然是三流的圈里人,倒还算是有操守的,他和张小莫的交往起先虽然是下半身驱使,后来两人却也恩恩爱爱,陈金甚至一度有和这丫头凑合过的念头
至于说会不会闹出绯闻来,陈金倒是想,可他是谁啊,绯闻这东西是相当有技术含量的,它得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你得是个腕,第二,消息很劲爆,第三,也得有相应的炒作团队。
可惜,陈金就是一三流的演员兼歌手,平时没事就给那些大小导演投递点个人简历,偶尔遇到缺人时捡几个小配角混混,至于歌手嘛,当然也是有水分的,虽然水准自认还行,可是没钱请人写歌发片。混了大半辈子,不过是顶着三流演员的身份,外加一张好脸蛋以及一副好嗓子,去某些场子里串串场赚点外块,美名其曰歌手而已。
和张小莫的这种普通富二代的正常交往更加谈不上消息劲爆,能吸引网民眼球,自然就没有经纪公司想要主动炒作这件事情,除非给那些杂志和网站的娱乐编辑塞一大笔钱!
至于那些专事打探名人隐私的狗仔队嘛……拜托,人家跟的全都是大腕。大腕们平时吃个饭都都给他们兴奋地强拍下来,哪管得了圈里成千上万的三流“名人”啊,爱谁谁去,搞这些人的情报,稿子给编辑一看,指着你陈金的名字瞪眼怒问,这厮谁啊?
然后不等狗仔们回答,就会一脚把他们踹出办公室去:我娱乐报纸和杂志可是要赚钱的,你一个三流的圈里人,人家听都没听过,还就是交一普通女朋友,谁有兴趣看呢?但要是华仔稍稍打个喷嚏,那情况就不一样了,人家的影响力大,粉丝多,稍稍加点料就是一个好八卦,大把的人买·····。
陈金和张小莫相互的称呼就像他们的年级差距一般,张小莫从第一次见到陈金就叫他大叔,而陈金也习惯叫张小莫丫头,这样倒也无碍,反而更加的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