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集《本》(2 / 5)
「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你事先知道这个东西是「僧伽物」,即十方僧众之物;或者是「窣堵波物」,即是佛塔之物。换句话说,这个施主是偷盗三宝物所得的,这个是不净物、不净之财,那当然是不能接受的,我们不能接受不净物的。
「或知此物劫盗他得」,这个东西是偷盗所成,就等于是赃物,若是赃物而你接受,这个等同分赃,违背世间的法律,所以我们不接受。
「或知此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你接受这个厚重的布施,会引生以下的过患:「或杀」,可能会引起别人的谋财害命;「或缚」,你可能会招感牢狱之灾;「或罚」,你可能会接受到僧团的责罚;「或黜」,你可能会被驱逐出境;「或嫌」,众多人会嫌恨你;「或责」,或者责备你。菩萨因为这样的因缘「违拒不受,皆无违犯」。
这个地方的布施所面对的是一个珍宝,珍宝的境界现前,佛陀告诉我们:面对众生供养你珍宝,你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来面对、来处理。
我们刚开始修声闻法的时候,如果我们回忆一下,诸位还有印象的话,刚出家的时候,我们刚开始对治烦恼的时候,我们对珍宝的境界是诃责的,「譬如毒蛇毒害我们的法身慧命,譬如大火使令我们热恼」,我们基本上是认为珍宝是一种过失相,我们相信大火跟毒蛇是没有一点好处的。但是到菩萨戒的时候,对珍宝的看法就有一点改变了,珍宝是无自性的,它有可能会让你堕落;但是你处理得当,珍宝也会变成一种广大菩萨道的力量,它能够盖个道场、来办一个念佛堂,使令很多众生因为这样的因缘,在这个地方栽培善根。
所以大乘佛法跟小乘佛法对珍宝的看法,你会发觉心情截然不同:一个是完全的否定;菩萨在菩萨戒里面对珍宝,佛陀是引导你正确的去运用它。不过这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一点:我们在研究戒法,你要知道这个重点在哪里,我们把这条戒再加以回忆一下:「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持种种生色」,这个地方是「他持」,就是说他主动来供养你,不是你去找他的,这个地方你要注意。
就是说即使你是成办佛教事业,你也是随缘尽分。我们一个出家众品格的高尚在于无求,对众生无所乞求,我们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事情,没有因缘我们就用功,人至无求品自高。所以这个地方是说居士主动发心护持三宝,这是第一个。第二个、从开缘的情况可以看得出来,你要考虑对方在布施的时候,他的能力是不是堪可、是不是超过他的负荷。这两个考量,是我们对珍宝是不是该接受的判定标准。
庚六、不施其法戒
辛一、明犯相
壬一、明染违犯
这条戒是说有居士来向我们求法,而我们不为他说法,这样子就犯了这条戒,这当中分两科,先看辛一、明犯相,犯相当中先看壬一、明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求法,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一个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他来求法,他指的是一般的有情众生,不管是富贵、不管是贫贱,他有心来向你求法。
这个求法在古德的解释有两个内涵:第一个是求我们为他说法;第二个是他来跟你求索这种法宝经论,他跟你要一些佛法的数据,这都是属于求法。菩萨因为嫌弃对方、看不起对方、或者瞋恼对方,内心当中产生一种嫉妒,这个嫉妒就是不耐他荣,别人有功德的境界出现,我们内心当中不高兴,也就是说你恐怕因为为他说法的缘故,对方的能力超过你,所以你对他产生嫉妒,因为内心怀有嫉妒,就做出了变异的行为。
这个变异是说你并没有完全的说出你所觉悟的法门,你有所保留,你可能有十分,你只讲八分、乃至于七分等等。
为什么你会有所保留呢?因为你嫉妒对方,你看他天资善根特别强,你告诉他,他可能马上就超过你了,菩萨没有修习随喜功德,依止嫉妒心,所以「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这样子是一个重的突吉罗罪,深深的伤害你的菩提心,应该要对首忏。
壬二、明不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我们不为众生说法,不是因为嫉妒、憍慢、或者嫌弃,是一时的「懒惰懈怠」,可能我们身心相当疲惫;或者是一时的忘失正念,不施其法,这样子是非染违犯,这是轻的突吉罗罪。
辛二、明无违犯相
开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