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为官大道(1 / 3)
一开始郑朗来到京城,无人知道。
是周越的作用。他虽是低层官吏,也接近六十岁。什么人情世故不懂?传扬出去,前来拜访的,问话的,将会严重的耽搁了这个少年的时间。还是这样好,不但使此子能迅速长进,自己好象这几天因为眼前这个神童的“奇思妙想”,得到了许多好处。
面对各种书体不断的出现,他还能说什么呢?
只能说神童果然与众不同!
但受益更多的是郑朗,以前学习书法,仅是脑海中的资料,然后自己琢磨,至于更细致的理论教导,却是严重的缺乏。这几天的学习,正好弥补了他书法的不足之处。
可纸终包不住火的。
本来就有人议论,有可能郑朗会来京城,来到京城后必然找周越,现在郑朗每天带着两个小美妹,出入周家,怎能不引人注意?
第九天,郑朗正在与周越交流,来了客人,是刘知州派了家仆来请郑朗的。
你只顾学书法了,好歹我还是你半个座师,到了京城也不来看望我。刘知州有些恼,听说后就派了仆人过来。
“疏忽,”郑朗拱手抱歉。
带着江杏儿与四儿,到了街上买了一些礼物,来到刘宅。
见了刘知州,再次谢罪,毕竟这是一个尊师重道的年代,况且刘州确实给了他许多帮助。
既然来了,刘敬也不怎么生气了,问道:“怎么想起来,要观摩书法?”
听到许多传言,真假难辨,问一问。
郑朗将事情真相说了一遍。
“书法终是小道……”
五人的看法皆不同,钱惟演是雅人,没有反对。周越更是认为对的。范仲淹略劝了一下,而因为他成名较晚,所走的道路也使范仲淹更加看好厚积薄发,对少年就扬名不是很赞成,磨一磨,也许是好事,耽搁一些时间,以后能弥补上来。刘知州喜欢书法,可将郑朗视为他的学生,就站在了郑朗以后成长的角度来考虑了。
江杏儿对文彦博很反感,不仅郑朗喜欢书法,她自己更喜欢书法。可是文彦博同样是好心。否则你就是再神童,与他有何干系,难道他差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