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分田、承包(2 / 3)
李逍解释,“我们先把蓝溪沿岸的三万亩地给种下,然后也不管原地主是谁,按就近原则,地在哪个村庄边上,我们就把地承包给这个村子,然后再由这个村子再分块承包到各户。”
“原则上,按人口来承包数量,人丁多的村子,就多包些田地,人丁少的村子就少包一些。”
这样的安排,则是分田到户,每户承包一块,可以最大度的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同时呢,又打破了原有的土地所有权,可以都集中耕种靠溪的田地。
这个提议对于那些原本土地离蓝溪远的人家来说,当然是好的,毕竟一直以来,靠蓝溪的地都是好地,价格也高。甚至往年还能种水稻,卖到长安就是高价。
比如李逍,一千多亩地,就多在蓝溪边上,一半多以上都是能种水稻的水田。就算今年不能种水稻,可浇起水来也方便的多,肯定能保住更多收成。
现在按大家约定,李逍要主动减产五成,他自己又提出多减一成,那他就只能留下四五百亩地。
而现在按这个最新提议,李逍还要把这几百亩地拿出来跟大家一起耕种,他肯定是要吃些亏的。
与他的情况类似,溪边的地,基本上是乡里大户、地主们所有的。穷人们的地,倒多数是在远离溪边的山坡、山谷里。
大家都看着李逍,等他这个最大的地主表态。
“我愿意把我家溪边的一千二百余亩地都拿出来,反正这是暂时的,等度过这场大旱,这地也依然还是我家的嘛,大家也不用担心什么。”
众人便笑笑。
这是自然的,谁家的田地就是谁家的,这次不过是暂时的而已。
经过一番商议,最后初步的结果是先保留溪边的三万亩地,把水资源都供给这三万亩地,其余的几万地就先放弃了。
而这三万亩地,交给一千二百余户乡民们耕种,就按户来承包,差不多是一户二十五亩的样子。
这样一来,出现了一个问题。
比如李逍本是大地主,有一千二百多亩地,又都是溪边好地,但大家承包分种,李逍一户,只分二十五亩,等于他家一千二百余亩地,是要分给其它乡民种的。
那这收成,最后又要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