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炮狙”复活!(2 / 2)
狄烈亲自操枪上场,分别在八百米、一千米以及一千二百米的距离上进行测试,最终得到的数据是:八百米,击穿步人甲及皮甲,但无法伤害榆木标靶;一千米,洞穿步人甲,未能穿透皮甲;一千二百米,无法击穿步人甲,但是能够穿透皮甲并且对其防护的标靶造成伤害。
考虑到金军的骑兵为求轻便与速度,多数着牛皮甲,基本上处于复装弹的打击范围内。而一千二百米的狙击距离,便是使用复装子弹后的“炮狙”的极限了。
“才一千二百米啊!也就是……七、八百步的距离。果然,比起原装的标准弹,有效射程及杀伤力少了一大半……好好的一支炮狙,生生被降级了啊!”狄烈摇头概叹。
巴雷特的原装弹可以在五百米击穿八毫米厚的钢板,一千二百米击穿四毫米厚钢板。而狄烈弄出的复装子弹,五百米射穿步人甲及皮甲,这两种铠甲合起来,勉强可比得上后世的四毫米钢板的防护度。也就是说,射程威力什么的缩水了七百米。而这还是使用了实心重弹的结果。因为铅芯的弹头贯穿虽强,但阻滞力较差。也就是说,在贯穿铠甲方面,效果较好,但击中人体后,造成的空腔效应却差,不容易出现大面积伤口。直白一些说,想要爆头,就没那么容易了。当然,如果距离合适,也还是有可能的。
好在弹壳的质量令狄烈安慰不少——通常情况下,每次发射后,弹壳都会有点变形和损伤,比如内壁烧蚀、弹壳口部拉长以及在燃气压力下的非弹性形变之类,外表自然也有氧化磨损等,而且底火帽也会开裂,累积起来总有损伤到不堪使用的时候。
但是这几颗发生了金属变异的强化弹壳,反复使用数次,居然保持完好无损,着实是个意外的惊喜。当然,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那就是距离越远,射击精度越差,着弹点偏离目标越远。也就是说,打一千米以上目标,最好是打躯干这样面积大的部位,否则有脱靶可能。
身为一个狙击手,打一千二百米还可能脱靶?狄烈很是无语,可是没办法,这可是公元十二世纪,能弄出弹头来给他用就很不错了,还能指望其性能跟现代一样?知足吧!
杨折冲在连连的震惊中已经有点麻木了,此刻听到了狄烈的概叹,他只能无语。能将七、八百步外的披甲金兵超远距离狙杀,这是何等骇人听闻的事!居然还叹气?什么叫人心不足……
此时远远跑过来一名披挂整齐的甲士。狄烈一眼望去,却是守护山道的卫兵。由于试射是一件高度机密的事,所以狄烈放了几个重装甲士,守卫在山道入口,未经宣召,不得擅入。因此看到守卫居然擅离职守跑过来,不问可知一定有重要的事。
果然,守卫带来了重要消息:“我方被掳工匠的下落已探明,尽数囚禁在黄河北岸的真珠大王寨中。”
“真珠大王?是什么鬼东西?土匪吗?”狄烈莫名其妙,听这绰号,跟《西游记》里的妖怪一个德行,比如什么金角大王、银角大王之类的。
杨折冲当了差不多半年的金军俘虏,平日里耳闻目睹,对金军中的重要人物也略知一二,当即接口道:“真珠大王名完颜设也马,是金军西路军统帅、国相左副元帅宗翰的长子。此人不过二十出头年纪,据闻颇有勇力,骑绝,已经是金军的忒母孛堇(万夫长),并独领一军了。”
“哦,居然是一名万夫长,而且还是宗翰的儿子,级别蛮高啊!”狄烈无意识地一手上下抛掷着子弹,一手摩挲着下巴,若有所思。自与金兵打交道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接触到万夫长这个级别。不用说,所谓的真珠大王寨,必定是重兵驻守,层层护卫。比起之前的勃鲁寨与固新寨,更具挑战性。
不过,手里的“炮狙”已经复活,而在短时间内,又不用担心子弹匮乏。再加上这段时间紧急储备了大量的包与霹雳弹……嘿嘿,就算你是铁龟壳,我也要撬开你的马甲,露出里面的嫩肉来……
狄烈一振手中大炮,哈哈一笑:“走吧,就让我们去会会这个‘蒸猪’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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