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厉害了我的哥(1 / 4)
只要不是新冈格罗一族,也就是威尔冈格罗留下来的这一脉,再牛波伊的血族,都有一个弱点
怕阳光。
阳光是什么,是滋润生命、万物生长的必要条件,代表着新生与希望,但对于血族这种违逆天命的生物来说,却是最毒的砒霜,是无法抵御的天敌,是无解的核武器。
见光即死。
我不知道洪家到底跟杨康商量了些什么,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谋算的,总之杨康愿意站出来,充当这么一个鱼饵,而且正好连着几天的阴沉天气突然放晴,这么好的阳光,对于血族来说,简直就比下刀子还要痛苦。
但我们杨康哥显然是一个守信义、重承诺的好汉子,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过来。
尽管他的表情看上去不是很开心,但他终究还是来了。
他既然来了,我又如何能够客气?
如果是大雾霾的天气,被称为清辉同盟这一辈佼佼者的杨康同志,不说能够和我大战数百回合,拖延个三五分钟,那是绝对可能的。
一旦时间拖得足够久,各种限制大虚空术、地遁术的法器和法阵就会开启,到时候我跑都没地方跑去。
计划是如此的完美,只是漏了一个环节。
就是这太阳。
当然,除了太阳,对方万万没有想到的,恐怕还有我的小宝贝儿。
聚血蛊小红。
说时迟那时快,我与杨康撞破了侧厅的玻璃,落到了外面的小花园出去。
这儿青草翠绿,乔木旁枝斜出,还有一些假山石,别有一番风味,在朝阳的照耀之下,那叫一个婉约美丽。
聚血蛊小红与我心意相通,十八根触须最是善解人衣,早在我与杨康腾空而起的时候,就把人家的衣服,连同底裤都给拔了出去,而在重重砸落到底的一瞬间,杨康也爆发出了巨大的求生欲望来,居然一把推开了我,想要往屋子里奔跑去。
而这个时候,我之前费时削制出来的那把槐木剑,已经刺进了杨康的心脏处。
如果是寻常之时,别说槐木剑,就算是青钢剑,都未必能够刺得破这种吸血鬼坚硬的肌肤,只不过在聚血蛊的控制,以及阳光普照的情况下,他的防备已经降低到了最低的级别。
此刻的他,和一个普通人,其实没有太多的区别。
我将对方的心脏刺穿,把他钉在了地上,任由太阳照射,而下一秒,我却是带着聚血蛊,遁入了虚空之中。
之前在京都交手的时候,我曾经碰见过鬼面土行孙俞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