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2)第一次仙将集 会(1 / 4)
西安,在西周时称为“丰镐”。“丰镐”,是周文王分别修建的丰京和镐京的合称。至西汉初年,刘邦定都关中,取当地长安乡之含意,立名“长安”,意即“长治久安”。
丝绸之路开通后,长安成为东方文明的中心。史称“西有罗马,东有长安”,隋时,隋文帝杨坚曾被周明帝封为“大兴都公”,因而将新都命名为“大兴城”,长安隋时也被称为“大兴城”。唐朝时,又恢复长安之名。元代,易名为“奉元城”。
毫无疑问,西安是中国第一古都,其它任何城市在这方面都没得比。
而无意如刀庄无道便是坐镇此地。
迷迷蒙蒙的小雨,这时候林醒白并没有到达西安城,不过已经可以看到西安城了。此时是夜晚,黑灯瞎火的,西安城的大半都进入了黑暗之中,但纵是如此,也是巍巍古都。
林醒白坐在车上,突然的,林醒白叫了一声:“停车。”前面的司机听到停车,当下便停了下来,司机是北方修真者联盟的人,办事相当利索,不如此,也不会让他跟过来。
雷真此时皱起眉来,同样的发现了前面有打斗。
能让林醒白动容的打斗,自然是相当的不简单,林醒白看过去,发现了打斗的一方是第十二仙将朱化血,朱化血的化血金龙剑,在天空地面带起一道道的血芒,极是了得。
朱化血本来就是很强的人物,在击败蒙赤冲之后,更上一层楼,便是林醒白也不过是稍胜过朱化血一点点,算不得多。不过这一回。朱化血与人斗,却完全被压倒。
与朱化血相斗的乃是个血球一般的生物,那血球的直径一米左右。高速旋转,血液腾飞,以超高地速度不停的弹在化血金龙剑上,锋利之极的皇者之兵化血金龙剑,对于这血球几乎没有造成什么伤害。
林醒白心中猛然一惊,这是谁?居然可以如此轻易地压制住朱化血。
“第十二仙将,果然不行。和前十大高手是有相当的差距。”说话的人手一抓,便把翻腾的血球抓了回来,那血球被抓了回去,才发现这是一块血色的肉。
洪荒异种——血太岁。
之前就说过了,太岁是一块肉,没有眼鼻手口之类的一切都没有,不过可以无限生长肉出来,喜欢呆在口中。而血太岁又不同,血太岁是太岁的变种。可以无限量地供应着血量。
血太岁这种洪荒异种固然是可怕,但是如果没有强人操控着,是不可能压制得了朱化血这种方圆境界顶峰的高手。而此时,在河的那一边,出现了一个血衣的男子。
血衣的青年男子,长得相当帅气,在帅气当中带着相当的邪魅,头发是血红衣。衣裳。腰间的带子,脚下的鞋,全是血红色的,这样看上去,妖异常异,不似常人。
血衣地男子右手抓着一个血太岁,左手缩在袖中。看起来诡异得很,血红色的头发丝丝散下,散在额前,挡了相当的视线。这样看起来。更是诡异莫明,难以测度。
朱化血重重的喘着气。面对着这血衣男子,朱化血是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还是落了个完全下风,也只让血衣男子的右手出动,左手根本没由血色长袖中伸出来。
“冥血天妖卫伤。”林醒白的口中,读出了这血衣男子的名字。
血衣男子转过眼来,眼睛当中爆出妖异地血芒,看向林醒白:“青笠真君林醒白,雷电女王雷真,不错,能一下子就认出我的来历,不错。”
血衣男子卫伤口中说着不错,同时眼中妖异的眼神连连出现:“既然如此,就来试一试,听说林醒白你有可能是十大高手之下的第一人,便让我这第十高手来撑一撑你的份量。”